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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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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公告编号:2017-033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17年7月12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7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二)公司董事会共计9名董事,实际出席会议8名,董事长金国培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沈颖华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姬连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公告编号:2017-034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增加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原经营范围:各种信息系统、安全防范防火工程,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研发、销售,从事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机电产品、仪器仪表、办公自动化设备、家用电器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合同能源管理,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各种信息系统、安全防范防火工程,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研发、销售,从事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机电产品、仪器仪表、办公自动化设备、家用电器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合同能源管理,医疗器械销售,舞台灯光音响设计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本次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实际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上述经营范围的增加,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18证券简称:金桥信息公告编号:2017-035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31日9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31日

至2017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所登载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17年7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至于17: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于会议召开当日上午9点30分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4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冬冬

联系电话:021-33674396

传真:021-64647869

邮箱:gaodd@shgbit.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4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233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