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104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7月14日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105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申请的1.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106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郑州辉瑞商贸有限公司在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2,4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107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博奥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支行申请的1,8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7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108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巩义市泰通物流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支行申请的1,8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109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支行申请的1,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110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蓝汛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巩义市云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111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17年7月31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112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105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
● 本次担保额度为1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中孚电力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25.892亿元。
●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68.961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7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站街镇东岭(豫联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杨杰伟
注册资本:235,000万元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
中孚电力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17年3月31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609,370.76万元,负债总额为366,220.04万元,净资产为243,150.73万元;2017年1-3月利润总额为-680.32万元,净利润为-555.4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拟为中孚电力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为到期续保额度,融资主要用于补充中孚电力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和资信状况平稳,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中孚电力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17.315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68.961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17.624%,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55.4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94.613%;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3.49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3.011%。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19.2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3.444%。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106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炭素”)
?本次担保额度为1.5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中孚炭素无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68.961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7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申请的1.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站街镇东岭(豫联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王力
注册资本:16,996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自产的炭素系列产品。
中孚炭素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17年3月31日,中孚炭素资产总额54,166.38万元,负债总额为40,025.43万元,净资产为14,140.95万元;2017年1-3月利润总额为2,479.47万元,净利润为1,859.6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拟为中孚炭素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申请的1.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2年,资金主要用于补充中孚炭素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和资信状况较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中孚炭素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申请的1.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17.315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68.961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17.624%,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55.4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94.613%;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3.49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3.011%。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19.2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3.444%。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107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郑州辉瑞商贸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郑州辉瑞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瑞商贸”)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2,4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辉瑞商贸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2,400万元。
?辉瑞商贸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68.961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7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郑州辉瑞商贸有限公司在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2,4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辉瑞商贸有限公司
住 所:登封市大冶镇冶南村
法人代表:杨冠涛
注册资本:12,500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煤炭技术的研究咨询服务;煤炭销售及进口贸易业务;五金建材、煤机配件的销售;燃料油的销售。
辉瑞商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17年5月31日,辉瑞商贸资产总额为17,842.07万元,负债总额为2,672.07万元,净资产为15,169.99万元;2017年1-5月利润总额为242.97万元,净利润为242.9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辉瑞商贸在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2,4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为到期续保额度,辉瑞商贸提供反担保,资金用于补充辉瑞商贸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且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辉瑞商贸在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2,4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17.315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68.961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17.624%,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55.4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94.613%;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3.49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3.011%。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19.2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3.444%。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7年5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108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河南博奥建设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博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奥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为1,8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博奥公司无担保。
●博奥公司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68.961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7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博奥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支行申请的1,8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博奥建设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新华路31号
法人代表:朱云峰
注册资本:18,850万元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管道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等。
博奥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17年4月30日,博奥公司资产总额为39,261.49万元,负债总额为19,064.61万元,净资产为20,196.88万元;2017年1-4月利润总额为84.85万元,净利润为84.8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博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支行申请的1,8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为新增担保额度,博奥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博奥公司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及资信状况稳定,且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博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支行申请的1,8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17.315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68.961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17.624%,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55.4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94.613%;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3.49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3.011%。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19.2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3.444%。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7年4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109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巩义市泰通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巩义市泰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通物流”)
● 本次担保额度为1,8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泰通物流无担保。
● 泰通物流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68.961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7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巩义市泰通物流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支行申请的1,8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巩义市泰通物流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站街西岭二号路
法人代表:谢明珂
注册资本:1,200万元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货运代理、普通货物运输、货运信息配载、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泰通物流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17年4月30日,泰通物流资产总额为13,886.18万元,负债总额为12,405.14万元,净资产为1,481.04万元;2017年1-4月利润总额为29.04万元,净利润为24.2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泰通物流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支行申请的1,8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为新增担保额度,泰通物流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泰通物流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及资信状况平稳,且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泰通物流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支行申请的1,8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17.315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68.961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17.624%,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55.4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94.613%;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3.49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3.011%。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19.2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3.444%。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7年4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110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燃气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27亿元。
●燃气公司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68.961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7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支行申请的1,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桐本路体育馆院内
法人代表:刘海港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燃气、燃气具销售。
燃气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17年3月31日,燃气公司资产总额为75,822.15万元,负债总额为51,965.82万元,净资产为23,856.33万元;2017年1-3月利润总额为147.13万元,净利润为147.1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燃气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支行申请的1,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为新增担保额度,燃气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资金主要用于补充燃气公司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及资信状况稳定,且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燃气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支行申请的1,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17.315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68.961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17.624%,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55.4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94.613%;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3.49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3.011%。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19.2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3.444%。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7年3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111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中孚蓝汛科技有限公司
拟转让巩义市云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拟转让标的名称:巩义市云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起网络”)
● 交易金额:人民币1.18万元
● 受让方:自然人王文辉、牛世华
一、交易概述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蓝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蓝汛”) 拟以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6年12月3日就云起网络的资产及负债情况出具的亚评报字【2016】326号评估报告为依据,以人民币1.18万元将云起网络10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自然人王文辉、牛世华,其中王文辉受让云起网络60%的股权,受让价格为0.708万元;牛世华受让云起网络40%,受让价格为0.472万元。
本次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转让已于2017年7月1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方介绍
(一)转让方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蓝汛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新华路31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时间:2016年02月02日
股东出资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85%的股权,北京德拓天全信息系统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其15%的股权。
经营范围:软件技术开发,通讯、电子、电力产品的技术开发、转让及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
截止2017年3月31日,中孚蓝汛资产总额9.45万元,负债总额15.7万元,净资产-6.25万元,2017年1-3月利润总额为-0.07万元,净利润为-0.0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受让方
1、王文辉先生
性别及国籍:男,中国国籍
身份证号码:410102********3517
职业背景: PRINCE2项目管理认证专家,近年来主要从事大型集团化企业运营管理和IT信息化规划建设工作。
2、牛世华先生
性别及国籍:男,中国国籍
身份证号码:410526********0011
职业背景:近年来主要从事企业信息化建设管理和业务改善。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名称:巩义市云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新华路31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时间:2016年9月6日
股东出资及持股比例:中孚蓝汛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软件技术开发,通讯、电子、电力产品的技术开发、转让及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
截至2017年3月31日,云起网络资产总额为1.13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净资产为1.13元,2017年1-3月利润总额为-0.03万元,净利润-0.0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收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主要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孚蓝汛拟将云起网络的100%股权分别转让给自然人王文辉、牛世华,其中王文辉受让云起网络60%的股权;牛世华受让云起网络40%的股权。
2、定价政策:根据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6年12月3日就云起网络的资产及负债情况出具的亚评报字【2016】326号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11月30日,云起网络评估值总资产为1.18万元,负债0.00万元,净资产1.18万元。本次中孚蓝汛拟以上述评估报告为依据将云起网络10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王文辉先生、牛世华先生,转让价格分别为0.708万元和0.472万元。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孚蓝汛转让云起网络100%的股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要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巩义市云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亚评报字【2016】326号评估报告;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2017-112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31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31日
至2017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一)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
2017年7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请及时与我们电话确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邮编:451200
联系人:杨萍、丁彩霞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113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7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白学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申请的1.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郑州辉瑞商贸有限公司在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2,4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博奥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支行申请的1,8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巩义市泰通物流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支行申请的1,8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支行申请的1,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蓝汛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巩义市云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