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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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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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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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联集团2014-2016年度主要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
关于收购人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情,请参见备查文件百联集团经审计的2014-2016年度审计报告。2014-2016年度,收购人主要会计政策无变化。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收购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其中不适用的且另行说明的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收购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收购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百联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
3、百联集团关于收购第一医药的董事会决议;
4、《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新路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5、《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与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6、上海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17]175号);
7、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7]395号);
8、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豁免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76号);
9、百联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报告期前24个月内发生的金额较大的交易协议;
10、百联集团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自设立以来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11、收购人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12、本次收购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被收购公司、收购人(如收购人为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3、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函;
14、关于规范同业竞争事项承诺函;
15、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6、关于收购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7、收购人2014年审计报告、2015年审计报告及2016年审计报告;
18、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19、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法律意见书。
二、备查地点
本收购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孙炳
联系电话:021-64337282
联系传真:021-64337191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1号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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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收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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