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7-049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7月3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据此通知,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毅新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为:许尚峰、王克旭、赵玉、赵小利、崔洪涛、赵斌、高秀华、辛爱玲,其中:赵斌、高秀华、辛爱玲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公司董事会换届后,第九届董事会由许尚峰、王克旭、赵玉、王世平、赵小利、崔洪涛、赵斌、高秀华、辛爱玲组成,其中王世平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此议案需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将生产经营范围内容增加“教学设备”,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生产、销售;消毒剂、消毒器械生产、销售;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的制造;制药设备生产、销售;应用软件开发及经营;光学仪器的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销售;仪器仪表及配套软件生产;房屋建筑工程、空气净化工程及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装饰装修;实验动物设备、实验仪器,空气净化器的生产、销售;医疗、制药设备安装及建筑智能化施工;设备租赁;教学设备。”
经营范围具体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
此议案需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以及公司经营范围的修改,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此议案需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予以相应授权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予以相应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全年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4.3亿元。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2亿元,本次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为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申请,此次综合授信额度增加后,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全年总金额修改为不超过66.3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
所获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保函;申办票据贴现、国内保理、贸易融资及内保外(内)贷业务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有关前述业务的利息、费用、期限、利率等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各项授信合同(协议)、承诺书等一切与前述业务有关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此议案需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作为召集人提议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5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1、 许尚峰:男,汉族,1960年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新华医疗董事、总经理、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第十四届、第十五届淄博市人大代表。
2、 王克旭:男,汉族,1957年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山东新华医疗器械厂人事处副处长、处长;山东新华医疗器械厂副厂长、厂长;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副董事长、新华医疗党委副书记;张店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
3、 赵玉:男,汉族,1969年生,中共党员。历任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信息管理部副部长;山东能源集团股权改革改制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资本运营部部长;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东能源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新华医疗董事。
4、 王世平:男,汉族,1960年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新华医疗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董事。
5、 赵小利:男,汉族,1969年生,中共预备党员,工程师。历任新华医疗制药装备设计室主任;客服中心经理;感染控制设备厂科长;市场部副部长、部长、总监;医疗服务事业部副总经理兼投资合作部总监。
6、 崔洪涛:男,汉族,1967年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新华医疗总工办副主任;技术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机械制造厂副厂长、厂长、党支部副书记;新华手术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手术器械本部总经理。
7、 赵斌:男,汉族,1956年生,中共党员。历任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MRI诊断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副所长、所长。
8、 高秀华:女,汉族,1966年生,中共党员。历任山东道勤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东中豪大酒店财务总监、山东鲁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审计部长;山东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中心副总经理;新华医疗独立董事。
9、 辛爱玲:女,汉族,1972年生。历任山东齐稷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正义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环周(淄博)律师事务所主任。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7-050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7月4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发出通知,据此通知,会议于2017年7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钊艳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候选人为:蔡钊艳。
此项提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为有效。
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职工代表董事和职工代表监事的决定》,选举陈心刚先生和屈靖先生出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监事会换届后,第九届监事会由蔡钊艳、陈心刚、屈靖组成。
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15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蔡钊艳:女,汉族,1970年生,高级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 历任山东鲁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经理、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投融资处处长、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高级经理、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心刚:男,汉族,1974年生, 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历任新华手术器械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任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监、体外诊断事业部总经理、公司监事;
屈 靖:男,汉族,1976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师。历任公司感染控制设备厂主任工程师、感染控制设备厂副厂长、感染控制产品事业部副经理、感染控制产品事业部副总经理、感染控制产品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总裁助理兼集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任上海泰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7-051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以及公司经营范围的修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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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7-052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31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美路7号新华医疗科技园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31日
至2017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17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 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01、议案3.02、议案3.03、议案3.04、议案3.05、议案4.01、议案4.02、议案4.03、议案5.0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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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
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4、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17 年 7月 2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5、登记地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医疗科技园
邮政编码:255086
联系电话:0533—3587766
传真:0533—3587768
联系人:李财祥、李静
2、 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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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7-053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于2017年7月14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团团长应到13人,实际到会1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代表团团长讨论并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职工代表董事和职工代表监事的决定》,作出决定如下:
1、选举王世平同志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2、选举陈心刚同志、屈靖同志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7-054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700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