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17-036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7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东宁路599-1顾家大厦一楼会议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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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由于公司董事长顾江生先生因公出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金志国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其中顾江生先生、顾海龙先生、王威先生、王韬先生、朱伟先生和郝玉贵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其中张建闻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董汉有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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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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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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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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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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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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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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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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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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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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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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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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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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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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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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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议案名称: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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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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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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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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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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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议案名称: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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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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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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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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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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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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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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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制订《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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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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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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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属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又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议案2.01-2.20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3、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和议案10,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上述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刘志华、王锦秀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