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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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17-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17-069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监事杨波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杨波持有公司股份1,960,1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1%),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0%)。

一、 减持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

(一) 减持股东名称:杨波

(二) 减持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监事杨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960,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21%。

二、 本次拟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减持情况

1.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 拟减持股份数量:计划减持4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30%。

4.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

5.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6. 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 承诺履行情况

监事杨波首发前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本人担任股份公司监事期间,本人将向股份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日,监事杨波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并且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 备查文件

1. 监事杨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