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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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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17-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7-072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15年12月11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建筑》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每季度按不同业务类型披露主要经营数据,现将公司2017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17年第二季度公司新承接业务量121.11亿元,与去年同期(83.89亿元)相比增长44.37%。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7月14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7-073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于2017年7月9日之前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进行了通知,2017年7月14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人,7名董事出席会议。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赖振元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董事审议获全票同意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方案:

1、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2、期限:不超过5年,可分次发行,具体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3、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包括PPP项目所需的营运资金;

4、利率: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5、决议有效期: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6、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与中期票据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2)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种公告等;(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4)终止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事宜;(5)其他必要事项。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

本次注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2、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期限为不超过 270 天,可分期发行。

3、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及置换部分银行流动资金借款。

4、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由公司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7、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后规定的注册2年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况。

8、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与超短期融资券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2)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种公告等;(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4)终止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事宜;(5)其他必要事项。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详细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详细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全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详细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全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措施的议案》

详细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措施的公告(修订稿)》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的安排意见》

详细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方案的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非公开股票发行方案的调整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7-074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龙元建设”、“本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结合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情况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PPP项目实际投资构成情况,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现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发行价格

(一)调整前的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年12月3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0.74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二)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年12月3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0.74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017年5月15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1,262,1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173,500元。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7月10日。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7年7月10日实施完毕。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0.74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0.71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三)调整原因

2017年5月15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1,262,1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173,500元。

公司于2017年7月4日公告了《龙元建设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7月10日。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7年7月10日实施完毕。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完成后,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进行调整,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0.74元/股-0.035元/股=10.705元/股。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0.74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0.71元/股。

二、募集资金用途

(一)调整前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03,341.26万元(含303,341.2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的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86,661.67万元(含286,661.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的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调整原因

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PPP项目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出于谨慎些原则,本次募投项目中预备费用部分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入,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286,661.67万元,减少16,679.59万元。

三、发行数量

(一)调整前的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3,341.26万元(含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28,244.0651万股(含28,244.0651万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后的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6,661.67万元(含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26,765.7955万股(含26,765.7955万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针对上述调整,公司编制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7-075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龙元建设”、“本公司”、“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措施的公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上述文件的修订均在股东大会有效授权期及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上述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等指定媒体披露的其他文件。

一、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对于本次发行价格进行了调整,发行价格由10.74元/股调整至10.71元/股。

2、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中调减了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总额,并对发行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

3、根据公司调整后的发行数量,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中更新了赖振元及赖振元家族持股数量及本次发行后持股情况。

4、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此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中更新了本次发行已取得的审批情况。

5、根据公司PPP业务开展情况及最新的行业数据,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中更新了相关业务数据。

6、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重新进行了测算。

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中调减了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总额,并对发行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

2、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此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中更新了本次发行已取得的审批情况。

3、根据公司PPP业务开展情况及最新的行业数据,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中更新了相关业务数据。

三、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措施的公告修订情况

1、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此在《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措施的公告》中更新了本次发行已取得的审批情况。

2、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重新进行了测算,并在《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措施的公告》进行了更新。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7-076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并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并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龙元建设”、“本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摊薄即期收益的影响进行了仔细分析,现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相关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

1、考虑本次再融资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定本次发行方案于2017年9月底实施完毕,发行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数量26,765.7955万股,发行价每股10.71元为基准计算,募集资金总额为286,661.67万元,且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调整事项,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6,210.0000万股增至152,975.7955万股,增加26,765.7955万股。

3、2017年度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6年相比分别按照持平、增长10%、增长20%进行测算。

4、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5、未考虑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渭南市临渭区2016年新建学校PPP项目、宣城市阳德路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开化火车站站前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PPP项目以及商州区高级中学建设PPP项目。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建筑行业市场增速放缓,PPP模式带来更多业务机会

近年来在经济结构调整的背景下,建筑业总产值的增速有所放缓,全国建筑业企业房屋施工面积增速显著降低。2014年,全国建筑业房屋施工面积125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0.40%;而2015年全国建筑业企业房屋施工面积为124亿平方米,比上年降低0.58%;2016年全国建筑业企业房屋施工面积126亿平方米,较2015年小幅增长1.61%。

随着国内建筑施工市场环境的变化,依靠传统投标模式获取施工任务已无法满足建筑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对于建筑施工行业,PPP模式解决了许多项目的融资困局,使传统模式下无力投资的项目变为可能,带来更多项目需求。公司承接的PPP项目中不仅包括传统的建筑工程业务,也包括众多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公司将充分抓住PPP业务快速发展的契机,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积累项目经验,提升公司品牌形象,进一步提高PPP业务市场占有率。

2、PPP业务带来更高业务利润

受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建筑行业项目利润维持在较低水平。与传统建筑业务模式相比,PPP业务模式在利润率和收款等方面更有保障,参与方还可额外获取项目投资、运营等方面收益,不仅增加利润来源,同时保证公司盈利具备持续性。此外,根据财政部与发改委联合发文指出,要加强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为PPP项目推进营造良好环境,这一政策更是保证了PPP项目收益的长期稳定。公司通过积极参与PPP业务可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3、加大对PPP业务的投入是公司整合完善现有产业链的需要

在目前经济新常态下,建筑行业面临着新的发展形势,建筑行业企业不断经历缩量、重组和优化调整过程。公司目前正处于从“建筑1.0”向“建筑2.0”转型期间,PPP业务是建筑2.0的上升路径,也是公司战略转型的跳板,故公司通过PPP项目的实施,实现各方资源的有效整合,从原来单一的施工承包商,向投资商、施工承包商、运维服务商等多个角色进行转变。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此次拟以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均为已签署PPP合同的项目,均系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战略转型的发展方向。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在PPP领域的市场影响力,为公司后续转型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已中标的PPP项目,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如下:

1、人员储备情况

公司从2014年起即设立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作为专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子公司。龙元明城作为国内较早介入PPP管理运营的专业平台,拥有超过80人的专业PPP投资团队,均为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团队核心成员具有丰富的基础设施投融资及建设运营经验,负责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总金额累计超过500亿元。同时,公司为每一项目均配备了项目经理,统筹负责项目从投标立项、融资安排、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的整个流程。公司于2015年收购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城投建设主要负责PPP项目标后建设运营管理,团队拥有超过180名专业人才,具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和丰富的项目代建管理经验,是项目标后建设管理的重要支撑。

2、技术储备情况

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一方面需要拥有较强的资金实力,此外其股债结合的投资结构要求社会资本方具备多样化的融资渠道和能力。同时,国内目前大部分PPP项目的招标方要求社会资本方具备工程施工相关资质,以便实现建设、运营主体的统一。

在资本实力及融资能力方面,龙元明城依托龙元建设雄厚的资本实力构筑了开放式平台,与国内外众多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团队核心成员均具备丰富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负责通过股权、债权、结构性金融产品等方式实施的融资总金额超过200亿元。

在工程施工能力方面,公司为区域性建筑龙头企业,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建筑施工业务,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等一系列的专业资质。公司拥有浙江省级技术中心,公司拥有浙江省级技术中心,公司现有一级注册类人员有410余人,中高级技术人员74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有100余人,力量充足,专业齐全,能够为PPP项目施工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

3、市场储备情况

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累计中标PPP项目共33项,覆盖市政、交通、农林水利、社会事业等领域,项目遍及10个省份,公司中标项目融资顺利,部分项目已按合同工期开工建设。龙元建设在建筑行业民营企业比较集中的房建和装饰园林板块处于领先地位。公司拟以募集资金投入的PPP项目均已签署了PPP项目合同,详细约定了项目的投资回报方式,以及政府部门的付费义务,不存在相关市场风险。

四、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情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情况、发展态势

公司系区域性建筑施工龙头企业,自2014年起逐步向PPP领域进行战略转型,形成了目前建筑施工业务和PPP业务两大板块。在建筑施工行业总体产能过剩的背景下,优质的建筑施工业务减少,公司主动控制传统施工业务规模,集中精力拓展PPP业务。公司目前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仍为传统的建筑施工业务,但从新承接业务的角度,2016年度公司PPP业务的承接规模首次超过传统建筑施工业务。

在传统建筑施工业务方面,公司以稳步拓展为基调,把风险放在第一位,以承接高质量项目为目标。同时对内夯实管理基础,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推进信息化精细管理,健全项目核算管理,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在PPP业务领域,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的融资管理能力、项目开发能力、运营管理能力,加大业务的开拓力度,以专业的团队、开放的心态、高效周到的服务应对市场变化,并致力于整合各类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开展一站式、个性化高效服务,努力打造领先的PPP全生命周期投资运营服务平台。实现从原来单一的施工承包商,向投资商、施工承包商、运维服务商等多个角色进行转变。由单一的施工业务收入,转变为向上可以有投资收益,向后延伸可以获得运行维护服务收入,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2、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宏观经济周期和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为建筑施工收入,其中民用建筑施工收入占比较高,虽然随着公司战略转型的不断推进,PPP业务的承接规模逐步提升,但建筑施工行业与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关系密切,建筑产品的总需求受到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展等因素的影响。虽然近年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速维持在高位运行、城镇化不断推进,但若未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税收政策出现调整,将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的新业务承接主要包括传统建筑施工业务和PPP业务两部分。对于传统建筑施工业务,国内市场近年来一直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同质化竞争严重,市场上普遍存在着拖欠工程款、压价竞争和垫资施工的现象,使得传统业务的毛利率处于较低水平。对于PPP业务,由于项目均由采购方以招标方式确定社会资本,致使项目来源较为分散,虽然公司具备一定的先发优势,在具体项目招标时仍面临众多资金实力雄厚的国有企业、民营上市公司以及区域性建设企业的竞争。若公司不能顺应行业发展而不断提升技术、管理水平及品牌形象,加强市场开拓能力,将对公司的未来经营盈利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3)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的风险

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末及2017年3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3.92%、85.08%%、79.98%和79.93%,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由于建筑施工行业存在项目周期较长且需要大量垫资的特点,发行人负债的金额较大。发行人因资产负债率较高而面临潜在债务偿还风险。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尽可能确保募投项目尽快推进、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公司运行效率、加快转型升级和多元化发展、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等方式,尽可能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司将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在营运资金的具体使用过程中,公司将紧紧围绕主营业务,并根据具体的业务开展进度,建立科学的预算体系和调度机制,合理安排营运资金投放的进度和金额,以保障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和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

2、加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中标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显著增强公司资金实力用于新业务的拓展与承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按照PPP合同的要求实现项目的建设及运营,获得规划的预期收益,尽量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控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提升公司质量,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4、严格执行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年-2018年)》,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年-2018年)》的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五、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赖振元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六、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融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2017-077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1日14点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1日

至2017年8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7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17年7月15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

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在2017年7月25日、7月26日、7月27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 时),将下述登记文件送至本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

符合条件的A股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符合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 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2、非现场登记:

参加会议的股东也可以在2017年7月25日、7月26日、7月27日(上午 9:00时至下午16:00时),以传真的方式将上述登记文件发送至本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

3、上述登记文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除外,授权委托书应提供原件)。个人股东登记文件复印件需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一)会议进场登记: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于2017年8月1日(星期二)下午14:00前至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二)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由委托人签署;如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

(三) 登记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 99 弄龙元集团大楼证券部

联系人:罗 星、 邓江华

电话: 021-65615689; 传真: 021-65615689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7-078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7月14日在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7年7月9日之前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进行了通知,公司现有监事3名,3名监事出席会议。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监事审议表决全票同意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措施的议案》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7-079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缙云县

壶镇镇下山脱贫安置小区PPP项目预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根据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近日发布的《缙云县壶镇镇下山脱贫安置小区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公司为该项目的预中标社会资本。现将本次预中标PPP项目概况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缙云县壶镇镇下山脱贫安置小区PPP项目

2、项目采购人: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

3、项目投资额:本项目估算投资28,210万元。

4、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11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8年。

5、项目内容:本项目地点位于缙云县壶镇镇石兴路与安居东路交叉口西北角。总用地面积25,1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3,977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60,741平方米,地下室面积23,236平方米。设置地下停车场566位,安置户数528户。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工程、道路工程、停车场、绿化、给排水、电力、消防设施等。

二、风险提示

1、该项目目前处于预中标公示阶段,本公司能否获得此次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项目总投资、项目履行条款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