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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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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2017-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75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接到公司董事长兼CEO潘丽春女士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潘丽春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情况

2017年5月26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潘丽春女士不排除在未来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适时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能(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5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

根据前述增持计划,截止本公告日,潘丽春女士增持情况如下:

1、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

2、增持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

3、具体增持情况详见下表:

注:2017年3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唐新亮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3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9,843,255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本次实际发行新股数量为72,601,871股(包括向8名交易对方购买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发行的42,758,616股和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29,843,255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为 2017年7月6日。鉴此,公司总股本由320,323,862变更为392,925,733。

二、增持目的及后续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行为,是公司高管基于对公司所从事的轨道交通产业和能源环保产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是对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

潘丽春女士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潘丽春女士不排除在未来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适时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能。

三、其它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3、本次增持人员潘丽春女士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4、公司将持续关注潘丽春女士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