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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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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7-035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议召开情况

1、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8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7年7月17日上午在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会议由董事长滕用雄先生召集和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7年8月5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滕用雄先生、滕用伟先生、滕用庄先生、滕用严先生四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肖阳先生、吴丹先生、刘微芳女士三人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在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时,应当分开进行表决。

上述四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之日起计算。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2017年7月18日巨潮资讯网的《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2017年7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津贴定为6万元/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2017年7月18日巨潮资讯网的《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刊登于2017年7月1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7日

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滕用雄,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东山腾新食品有限公司、腾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大业创智互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海欣食品有限公司、广州腾新食品有限公司、南京腾新食品有限公司等公司执行董事,福建省政协委员、中国渔业协会理事会副会长、福建省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福州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

滕用雄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926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28%,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滕用雄先生与董事候选人滕用伟先生、滕用庄先生、滕用严先生系兄弟关系。滕用雄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滕用雄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滕用伟,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腾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鱼极食品有限公司和舟山腾新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山腾新食品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公司营销中心负责人。

滕用伟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397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85%,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滕用伟先生与董事候选人滕用雄先生、滕用庄先生、滕用严先生系兄弟关系。滕用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滕用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滕用庄,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在读,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东山腾新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腾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喜相逢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公司生产部负责人、技术副总监。

滕用庄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465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19%,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滕用庄先生与董事候选人滕用雄先生、滕用伟先生、滕用严先生系兄弟关系。滕用庄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滕用庄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滕用严,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全国营销总监,沈阳腾新食品有限公司、北京鼓山食品有限公司、上海闽芝食品有限公司、成都腾新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腾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上海闽芝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京腾新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营销副总监及全国KA总监。

滕用严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453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96%,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滕用严先生与董事候选人滕用雄先生、滕用伟先生、滕用庄先生系兄弟关系。滕用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滕用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独立董事候选人肖阳,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教授,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肖阳先生现任福州大学营销与品牌管理研究所负责人、技术经济与管理硕士点负责人、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品牌之道与品牌管理》负责人,兼任国家工信部品牌培育专家组成员、中国工业经济学会理事、中国未来学会理事,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市场营销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福建省发展战略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福建省技术经济与管理现代化理事,福建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省级工商发展资金项目评审专家,香港公开大学MBA福光基金会特聘教授,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福州大学管理学院涉外企业管理教研室副主任、管理工程教研室主任、MBA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副主任。

肖阳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肖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2、独立董事候选人吴丹,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吴丹先生现任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吴丹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吴丹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微芳,女,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微芳女士现任福州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兼任本公司、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好事达(福建)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福建三鑫隆信息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福州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副主任,福州大学MBA教育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刘微芳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吴丹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7-03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2017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7年7月17日在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为味先生召集并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股东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公司监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经与公司主要股东协商,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为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之日起计算。

经与公司工会委员会协商,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朱璟峰先生、郑宗行先生两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建之日起计算。

公司监事会经自查后确认,在上述监事候选人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后,不会出现下列情况:(1)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14日

附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为味,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陈为味先生曾任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利嘉、鼓山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监事会主席,兼任东山腾新食品有限公司、腾新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猫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为味先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陈为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朱璟峰,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朱璟峰先生历任电子工业部第八研究所质量管理处副处长、福州新通福光电缆制造有限公司生产技术总监、福建省苍乐电子企业有限公司副总助理兼生产计划部部长,现任本公司采购总监、监事。

朱璟峰先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朱璟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郑宗行,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郑宗行先生历任宁化县安远乡粮食管理站仓管、储运主任,现任本公司物流总监、监事,兼任东山腾新食品有限公司监事。

郑宗行先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郑宗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7-037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7年8月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如下: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4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4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3日15:00—2017年8月4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和职工代表监事。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采取累积投票制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1.1.1选举滕用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选举滕用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选举滕用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选举滕用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1.2.1选举肖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吴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刘微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陈为味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第五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以上议案1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其中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本次拟选举四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1和议案3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7月18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代理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信函或传真须在2017年8月3日17:30时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程序请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8

联 系 人:林天山、张颖娟

联系电话:0591-88202231

联系传真:0591-88202231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7日

附件一: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02

2、投票简称:海欣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以上选举董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议案1.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编码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推。议案1.2为选举独立董事,议案编码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推。

(2)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的表决

议案1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给某候选人的选票数。公司股东应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1.1,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议案1.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关于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的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议案2-3表达相同意见。

议案2、议案3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8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8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以下统称为“委托人”)出席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

(1)议案1的投票方式为采取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分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持有的股票数乘以4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票数等于其持有的股票数乘以3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2)议案2和议案3的投票方式: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每个议案表决栏“赞成”、“反对”、“弃权”内,选择一栏画“√”,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3)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做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注:如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委托人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7-038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2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25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近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了《结构性存款合同》,金额为4,1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 产品名称:中国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3、购买理财产品金额:4,100万元

4、到期支取利率:年利率4.30%

5、起息日:2017年7月17日

6、到期日:2017年10月17日

7、本息付款保证及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还本付息,如不能按时还本付息,以实际拖欠的金额为基数,自拖欠之日起,乙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每月定期向董事会提交理财产品投资项目的累计报告表,列明该月及累计的投资总额及其他投资情况。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经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以及不超过30,8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相关公告刊登在2017年3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截至目前,公司根据前述决议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8,029万元(含本笔);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余额为26,105万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的《结构性存款合同》。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