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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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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所就棉纱期货合约
及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2017-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宋薇萍 ○编辑 秦风

7月17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了《关于征询棉纱期货合约和规则制度意见的公告》(下称《公告》),面向全市场公开征求对于棉纱期货合约和规则制度的意见建议。

根据《公告》,棉纱期货交易单位为5吨/手,最小变动价位为5元/吨,棉纱期货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与最低交易保证金为±4%与5%的组合,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最后交割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

在交割方面,与棉花不同的是,棉纱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为1月至12月,以适应棉纱现货市场连续生产的特点,与国内期货市场工业品交割使用连续月份的惯例相符。

棉纱基准交割品为符合郑商所棉纱期货交割质量标准的18.5tex(32英支)普梳棉本色筒子单纱(环锭纺)。郑商所相关人士表示,以32英支普梳棉纱作为棉纱期货基准交割品,符合我国棉纺织行业发展现状,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增强期货市场服务棉纺织行业的能力,可提供充足的实物交割量,有利于防范交割风险。

在具体的交割质量指标中,棉纱期货对交割货物的异性纤维含量做了规定,并设置合理的替代交割范围及贴水幅度,旨在避免异纤含量极高、对布面危害极大的棉纱流入期货市场交割环节,保障下游企业接货后的可使用性,同时强化期货交易与交割棉纱的品质一致性,确保期货价格信号明晰。

棉纱期货上市初期实行厂库交割,待市场平稳运行后,将适时启用仓库交割。棉纱交割单位为20吨,仓单非通用,厂库及仓库标准仓单有效期均为4个月,仓单退出时间为每年2月、6月、10月及12月的第15个交易日之前。

根据《公告》,棉纱交割地点为山东、河南、江苏和浙江,符合现货市场基本情况。这4个省份为我国棉纱主产区及主销区,能充分反映我国棉纱现货贸易流向,区域内棉纺织企业具有较强代表性。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面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目的是进一步完善棉纱期货合约制度,欢迎市场各方提出宝贵意见建议,郑商所将积极吸取完善,为棉纱期货发挥市场功能、服务实体经济做好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