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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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7-053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劲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2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7年7月18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李德华、龙隆、于秀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黄华先生、姜华先生、WANG WEIXING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副总经理黄华先生实行年薪制,总薪酬为630,000元。年薪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基本年薪,共420,000元,按月平均发放,月工资35,000元;另一部分为业绩奖金,与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挂钩,年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发放,业绩奖金210,000元。

副总经理姜华先生实行年薪制,总薪酬为720,000元。年薪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基本年薪,共420,000元,按月平均发放,月工资35,000元;另一部分为业绩奖金,与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挂钩,年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发放,业绩奖金300,000元。

副总经理WANG WEIXING先生实行年薪制,总薪酬为720,000元。年薪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基本年薪,共420,000元,按月平均发放,月工资35,000元;另一部分为业绩奖金,与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挂钩,年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发放,业绩奖金300,000元。

黄华先生、姜华先生、WANG WEIXING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黄华先生简历

黄华,男,1963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至2016年任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16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助理、战略投资发展中心副主任,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子公司深圳劲嘉新型智能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负责公司非烟标包装相关业务。

截至本公告日,黄华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姜华先生简历

姜华,男,1977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博士学位,2015年取得研究员职称。2010年5月至2015年5月任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主任;2015年5月至2017年4月任感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4月起至今任职于本公司,负责公司包装物联网技术相关业务。

截至本公告日,姜华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WANG WEIXING先生简历

WANG WEIXING(中文名王维),1964年出生,加拿大国籍,医学博士,毕业于德国海德堡大学医学院。2010年至2013年任美国安维安防集团(美国上市公司)董事长兼CEO,2014年至2016年任深圳市国药晨曦医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加拿大科学技术协会常委、副会长,深圳市山东商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公司健康产业部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劲嘉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劲嘉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WANG WEIXING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未能查询外籍人士被执行信息,经与WANG WEIXING确认,WANG WEIXING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