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7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
提示性公告

2017-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7-096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目前发展战略布局看好,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激励体系,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完善员工与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分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推出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筹划情况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原则上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式员工。

四、风险提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将尽快开展对该计划的可行性讨论和员工意见征求工作。该计划从推出到实施尚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能否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都存在不确定性。待该计划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出具明确的持股计划草案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在此过程中,员工持股计划的推出面临着政策、利率、经济周期、流动性等诸多不确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7-097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和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赵梦、副总经理徐子庆和财务总监欧阳国良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赵梦女士、副总经理徐子庆先生和财务总监欧阳国良先生签署的《关于增持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通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1、董事长赵梦女士(含其设立且控制的其他主体)、副总经理徐子庆先生(含其设立且控制的其他主体)和财务总监欧阳国良先生(含其设立且控制的其他主体)。

2、董事长赵梦女士(含其设立且控制的其他主体)、副总经理徐子庆先生(含其设立且控制的其他主体)和财务总监欧阳国良先生(含其设立且控制的其他主体)目前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目的

公司董事长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在军工领域长期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认可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因此在未来6个月内,合计增持公司金额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

三、增持计划

1、董事长赵梦女士(含其设立且控制的其他主体)自2017年7月18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增持价格不高于15元/股。

2、副总经理徐子庆先生(含其设立且控制的其他主体)自2017年7月18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增持价格不高于15元/股。

3、财务总监欧阳国良先生(含其设立且控制的其他主体)自2017年7月18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增持价格不高于15元/股。

四、资金来源

自有或自筹资金

五、其他说明

1、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长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违反前述承诺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公司将继续关注前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通知函。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