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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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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17003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7月1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施小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发行上市情况,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发行上市情况,及最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在本次发行上市后,修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修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现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的《对外投资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13,373.3179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年产1,450万件汽车零部件产业化扩建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的募投项目中。

本次增资后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7,580.00万元增加至20,953.3179万元。其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本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同意拟使用募集资金53,345,5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17年8月8日下午13:00-15:00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8日

至2017年8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会议内容:

第一项: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第二项:审议《关于修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三项:审议《关于修改〈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第四项:审议《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五项:审议《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第六项: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七项:审议《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制度》

3、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独立董事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9、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10、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17004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7月1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施小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8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81.33万股。本次发行股票面值为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63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183)号文核准,公司股票于2017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结合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及最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要求,现拟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17005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增资用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3,373.3179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年产1,450万件汽车零部件产业化扩建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两个项目中。本次增资完成后,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7580.00万元增加至20,953.3179万元,其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本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一、本次募集资金及对子公司增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政监许可〔2017〕886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7月公开发行3,181.33万股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9.6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在306,362,07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663.89万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798334.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59,723,179.0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2017年6月29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字(2017)第24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年产1,450万件汽车零部件产业化扩建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由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通过增资的方式进行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3,373.3179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

本次增资将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一次性到位。本次增资后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7,580.00万元增加至20,953.3179万元。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有助于推进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7580.00万元增加至20,953.3179万元,其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本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是根据公司首次发行股票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实施安排,此次增资有助于推进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更好地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授权董事长审批百达电器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监管协议,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该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增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2017年7月1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3,373.3179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年产1,450万件汽车零部件产业化扩建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两个项目,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监事,我们经过认真审议,同意《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百达精工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意见,中泰证券对百达精工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17006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6)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81.3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9.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6,362,079.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6,638,9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9,723,179.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6月29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240号《验资报告》。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的原因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二)闲置募集资金的安排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该18,000.00 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每次购买投资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投资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及分配方式等。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确保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

2、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3、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2017年7月1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监事,我们经过认真审议,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百达精工(含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以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中泰证券对百达精工(含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17007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为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进一步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且满足实际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一、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闲置自有资金的安排

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执行,授权期限从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三)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及分配方式等。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确保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理财的产品为安全性较强、流动性较好理财产品,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且能有效执行,为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2017年7月1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资金安全且满足实际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为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进一步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收益。

作为公司的监事,我们经过认真审议,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17008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53,345,500.00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政监许可〔2017〕886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7月公开发行3,181.33万股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9.6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在306,362,07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663.89万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798,334.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59,723,179.0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2017年6月29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字(2017)第24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上述项目总投资为28,251.00万元。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两个建设项目,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部分。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7]7497号鉴证报告),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截止 2017年 7 月 10 日,百达精工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5,334.55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未违反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5,334.5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7月1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作为公司的监事,我们经过认真审议,同意《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百达精工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百达精工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基于以上意见,中泰证券对百达精工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7月13日出具了天健审[2017]7497号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三)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7日

●报备文件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三)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17009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7月1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以及提交审议的议案等。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建伟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3,373.3179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年产1,450万件汽车零部件产业化扩建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两个项目,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资金安全且满足实际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为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进一步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收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