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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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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拟出售资产评估报告更新的公告

2017-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7-023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拟出售资产评估报告更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6年12月25日及2017年1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等重组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有的广州证券24.4782%股权出售给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由交易对方以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对价。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羊城”)以201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广州证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联羊城评字【2016】第VYGQA041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原评估报告”)。按照评估报告准则和其他现行规定,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即2016年6月30起至2017年6月29日以内,可以使用原评估报告。超过原报告有效期,需重新进行评估。

由于原评估报告已过有效期,中联羊城以201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广州证券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对标的公司重新出具了中联羊城评字【2017】第VIGQA034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新评估报告”)。

一、新评估报告与原评估报告主要差异说明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中联羊城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并以市场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新评估报告和原评估报告采用一致的评估方法。

(二)两次评估的主要差异情况

单位:万元

原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与新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不存在重大的差异。

二、新评估报告对本次重组的影响

本次重组的交易价格仍以2016年6月30日的评估结果为依据,补充评估结果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实质影响,本次补充评估结果不作为作价依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