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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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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列数据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开债券A

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开债券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6月24日生效。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的80%,但在每个受限开放期的前10个工作日、受限开放期期间及受限开放期的后10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前三个月、自由开放期期间及自由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开放期内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况,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2次。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二季度,房地产市场年初以来的旺销势头在严厉的政策打压下逐渐降温,全国商品房销售增速持续回落,一二线城市冷却,而三四线城市库存去化较好,短期内仍有一定的韧性。房地产投资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仍处于近年来的较高水平。部分地区的基建投资热情较高,也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需求。中游工程机械、重卡等行业的销售势头也持续超预期。海外主要经济体复苏态势明显,带动出口回暖。短期内经济仍处于景气期。供给侧改革继续推进,钢铁行业去产能力度较大,取缔地条钢等违规产能、并去化了低效产能,火电、电解铝等过剩行业也成为今年的重点,供给收缩和需求的相对稳定,使得中上游制造业盈利恢复,工业生产复苏。

下游消费需求相对平稳,PPI越过高点,全年通胀压力不大。但近期原油和上游工业品再度涨价,农产品价格也有所上涨,需要关注因此可能对通胀预期带来的影响。

海外方面,欧美主要经济体复苏,美联储货币政策偏鹰,3月加息后,预计年内还将再次加息并缩表。欧央行也逐步收紧货币政策,全球流动性宽松的低利率环境正在改变。

国内货币政策中性,一方面通过加强金融监管抬升金融加杠杆的成本,倒逼金融领域去泡沫,另一方面也通过细致的公开市场操作维护资金面的稳定,避免金融强监管对实体经济造成较大的伤害。从二季度的融资数据来看,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稳定向好,而金融领域的杠杆正在逐步去化。货币政策取得去杠杆成效的同时,债券市场的利率抬升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实体企业的融资成本,后续政策将在控制杠杆的同时更注重引导利率下行。

在经济基本面较好、货币政策中性偏紧、金融监管政策频发的环境下,二季度债券市场收益率震荡上行。随着利率的上行,信用债发行量下降,债市呈现供需两弱格局。6月中旬资金面超预期缓解紧张后,债市一度反弹,但仍受制于较强的基本面和政策不确定性。权益市场整体震荡,结构分化明显,家电、白酒、电子等行业低估值稳健成长的蓝筹股涨幅较大,而中小创相对落后。

本基金在报告期进入第二个自由开放期,报告期内减持持仓债券以应对赎回。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开债券A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17%,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开债券C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1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8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2014年8月8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1、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无。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印件。

2017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