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由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保本”)转型而来,东方保本的保本周期为三年,于2014年5月5日起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并于2017年5月5日到期。因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东方保本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即“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保持不变,基金代码沿用东方保本的基金代码“400013”。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按照《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运作。上述转型事项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程序,详见2017年4月20日、2017年4月21日及2017年4月27日在公司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其中,自2017年5月5日(含)起至2017年5月10日(含)止为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期间,并自2017年5月11日起,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按基金转型前后的两个报告期进行编制。其中,基金转型前的报告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5月10日止,基金转型后的报告期为2017年5月1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
§2 基金产品概况
转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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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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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转型后)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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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1 主要财务指标(转型前)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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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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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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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于2017年5月11日转型,截至报告期末,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不满六个月,仍处于建仓期。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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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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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转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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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转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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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制定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客观的研究方法,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各投资组合共享研究平台,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基金管理人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基金管理人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情况、异常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投资组合经理对相关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留存记录。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未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从基本面来看,2017年二季度经济表现平稳、韧性较强,需求好于预期。具体而言,工业企业利润增长强劲,PPI缓慢回落对收入端仍有支撑;PMI仍处高位,显示内外需均表现较好;主要港口吞吐量也显示贸易或仍处于较高景气区间。
从政策来看,2017年二季度金融监管机构密集发布文件,去杠杆思路明确,银监会的“三套利、三违反、四不当”引发市场担忧,6月以来严监管略有缓和,银行业务自查报告可延期3个月提交,或体现监管层加强协同,以避免极端冲击,从而实现温和去杠杆的目标。
从债券市场来看,2017年二季度债券收益率先上后下,较一季度末仍有所上行,市场关注的焦点主要聚焦于金融监管政策及流动性。具体而言,4月至5月中上旬,在监管政策密切出台、基本面表现较好等因素影响下,现券收益率上行;6月以来收益率快速下行主要源于市场预期修复,以及货币政策维稳、严监管政策趋缓。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较为稳定,以享受票息为主,获得了较好的绝对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7年4月1日起至2017年5月10日,转型前基金(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净值增长率为0.26%,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30%,低于业绩比较基准0.04%。2017年5月11日起至2017年6月30 日,转型后基金(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11%,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5.39%,低于业绩比较基准4.2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低于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转型后: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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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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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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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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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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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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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转型前: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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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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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后)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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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前)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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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转型后)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转型后)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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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转型后)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转型前)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转型前)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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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转型前)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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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东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6)《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8)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0)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查阅。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19日
2017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