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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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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8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7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7日通过电话、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创发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及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7年7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 号:2017-04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 号:2017-04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3号文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 2017年7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60,000,000.00元变更为374,228,798.00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的条款作出相应的修订,并将据此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发行完成,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 在中国银行汕头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总经理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7-04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在广州设立广州市华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拓展区域市场,提高主营业务收入,整合化学试剂市场,充分利用大数据,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扩大销售规模。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 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9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7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朝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2017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并表示将进一步监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0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424.04万元,同比增长31.29%;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4,750.02万元,同比增长46.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49.40万元,同比增长30.3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56.71万元,同比下降32.65%,基本每股收益0.1319元,同比增长46.88%。2017年半年报总资产144,048.08万元,同比增44.70%,净资产82,156.81万元,同比增长3.72%。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材料相关项目取得重要进展,“高品质钴盐系列产品制备关键技术集成与产业化”获得专家组的验收。公司钴盐项目以冶炼衍生的含钴硫化物为原料,采取预脱锰工艺、氧化浸出工艺、多级串联络合萃取提纯技术和产品结晶控制等深度除杂技术,有效地去除了各种金属杂质,主要金属杂质可达到30ppm以下,产品品质优良,制备能满足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等行业需求的高品质钴盐系列产品,最终实现高品质钴盐系列产品关键技术集成及产业化,产品七水合硫酸钴、六水合氯化钴、碱式碳酸钴、六水合硝酸钴及二水合草酸钴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其中氯化钴和草酸钴产品获得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证书。项目成功制备出能满足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等行业需求的高品质钴盐系列产品,最终实现高品质钴盐系列产品关键技术集成及产业化,产品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为公司进一步拓展钴酸锂、三元材料打下基础。公司年产1,000吨三元前驱体示范线已进入生产阶段。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增强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继续拓展新能源材料,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增大公司的经济效益,提升公司在本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创新是企业的立身之本,科研建设一向是光华科技重中之重。公司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投入研发,升级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创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在新领域的拓展上,新能源材料、IC化学品等重要新产品经过产品工艺小试研究、中试论证、工艺路线优化,提前进行土建和设备选型采购工作,新能源材料磷酸铁锂部分预计2017年年底完成工程建设。公司磷酸铁锂项目开发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工艺简单、且能够明显提高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压实密度,进而提高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电性能的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制备方法,最终得到的磷酸铁锂材料压实密度可达2.7g/cm3以上。一种高压实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的制备方法已申请专利。该项目的建成将为公司带来新的经济效益,拓展未来发展的空间。

公司研发工作一直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注重市场动态因素对项目开发的影响,公司开展了电池材料循环利用、无氰镀金等绿色环保项目的研究,一批科技成果得到了转化,高纯电子级氧化铜、高纯电子级硫酸镍产品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1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6号文《关于核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31元,募集资金总额369,300,000.00元。截至2015年02月1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69,3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3,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36,300,000.00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02月12日汇入光华科技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中国银行汕头金平工业城支行、账号660064917192、金额人民币166,000,000.00元;中国银行汕头金平工业城支行、账号671764914865、金额人民币140,300,000.00元;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账号693358084、金额人民币30,000,000.00元。 减除前期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52,776.48元,实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7,747,223.5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041号验资报告。

(二)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募投项目支出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19,682.84万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137.23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13,184.8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分别与中国银行汕头金平工业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含存款利息收入):

金额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募投项目之一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该中心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至2015年2月28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131,372,256.53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059号专项鉴证报告。2015年3月1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1,372,256.5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同意后予以披露,以上置换自筹资金的履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截止2017年6月30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有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有发生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有发生超募资金相关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本年度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里。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五、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7月19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7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2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华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03号)核准,向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228,79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80.8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395,907.39元。实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2,604,073.4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8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公司已分别与中国银行汕头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主要内容约定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称“专户”),用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专款用于对应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相关专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1、银行名称:中国银行汕头科技支行

账户名称: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656168917958

银行地址:汕头市潮汕路金平工业区金环西路东段

金额:人民币144,999,980.86元

用途:广州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2、银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

账户名称: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699999573

银行地址:汕头市韩江路17号华景广场1-3层

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0元

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开户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司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三、广发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广发证券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广发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广发证券应当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据、银行划账凭证、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四、公司授权广发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袁若宾、林义炳(以下简称“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广发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开户银行按月(每月3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广发证券。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广发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广发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按监管协议的要求向公司及开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广发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广发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广发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但公司应在终止监管协议前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督促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与公司及广发证券另行签署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九、监管协议自公司、开户银行、广发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广发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备查文件:

公司、开户银行、广发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41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3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华科技”)的战略布局,公司拟以自筹资金3,000 万元人民币在广州市设立广州市华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广州华商”)。

2、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4、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注册名称:广州市华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3、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余军文

6、拟申请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生物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学试剂和助剂销售(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学工程研究服务;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仪器仪表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生物产品的销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具体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

7、持股比例:公司持股比例 100%

上述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内容为准,待登记注册相关事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拓展区域市场,提高主营业务收入,整合化学试剂市场,充分利用大数据,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扩大销售规模。另外将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布局,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广州华商的设立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本次设立完成后,广州华商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存在的风险

1、审批风险

广州华商的设立登记、批准经营、相关资质的获得尚需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核准,该公司能否成功注册、正常开展经营业务存在不确定性。

2、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增加,对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将持续完 善管理流程,强化管理力度,保证对各下属子公司的有效管控。

3、经营风险

广州华商设立后,受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能否达到预期经营目标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不断完善子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