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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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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2017-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公告编号:临2017-027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申万宏源证券、浦发银行、华泰证券、光大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合计16.995亿元

●委托理财类型: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17年6月29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理财的议案》,请详见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7-025)。

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效益,自2017年4月26日起截至本公告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简称“本公司”)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简称“申万宏源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麦岛支行(简称“浦发银行”)、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泰证券”)、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市南支行(简称“光大银行”)委托理财合计16.995亿元,请详见委托理财明细表(附)。

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7年6月29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理财的议案》,请详见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7-025)。

二、 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风险控制分析

委托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委托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产生波动。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的审批、实施及风控等进行了规定,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委托理财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的审批、实施及风控等进行了规定,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投资风险。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较低风险委托理财,不会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及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 产品说明

(一) 申万宏源证券恒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银行间、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央票、国际金融组织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大公募、小公募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金融债、金融机构次级债,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议批准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如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优先档。债券分级基金A类(优先级)、银行理财、投向债券的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向债券的基金公司一对多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合计划可以直接参与证券回购(仅指债券),且参与证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净值的40%;

货币市场工具:现金、银行存款(含同业存款)、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基金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金融投资产品。

(二) 浦发银行财富班车进取2号、3号、利多多聚财86天、利多多聚财176天、月添利、17HH045期理财产品

投资于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对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承销的信用债,评级在A-(含)以上评级)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ABS、ABN等以及ABS次级档等信用类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券商收益凭证、优先股、存放同业、货币基金以及信贷资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券商/基金/保险定向计划及信托计划等。

(三) 华泰证券紫金尊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存单、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分离债、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仅限于有增信措施的)、资产支持受益凭证、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股票质押式回购、债券逆回购、各类债券基金和货币基金、分级基金优先级份额、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监管机构备案发行的产品。

(四) 光大银行阳光理财“T计划”

本产品投资范围为境内外市场具有良好收益性与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类产品、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新股申购等。其中,投资境外市场债券类产品不超过10%,进行正回购交易的未到期余额不得超过组合资产净值的40%。

货币市场工具主要包括:债券回购、拆借、货币市场基金等。本产品可通过债券正回购和拆借融入资金进行流动性管理。债券类资产:包括境内外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券、可交换债、永续债、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证券(包括但不限于ABS、ABN、CLO等)、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债券回购等品种、以及中国银监会允许理财产品投资的其他债券市场金融工具。 本产品投资境内债券的公开市场债项评级不得低于AA,短期融资券债项评级不得低于A-1,投资境外债券的公开市场债项评级不得低于BBB。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指通过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保险公司等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机构投资于包括但不限于优先股、股票分层结构化优先级、股权质押融资、券商两融债权收益权、信托贷款、企业融资类债权项目等具有固定收益回报特征的资产。

四、 委托理财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委托理财尚未到期余额为37.395亿元,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为105.533亿元。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7月20日

附表:

委托理财明细表

到期赎回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