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7-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850证券简称:京泉华0公告编号:2017-009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泉华”、“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88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408号)同意,京泉华向社会公开发行2000万股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53元,募集资金总额310,6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发行登记费等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3,941,8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56,658,200.00。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30001号验资报告。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1、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核意见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民生证券对京泉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850证券简称:京泉华0公告编号:2017-010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泉华”、“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有资金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收益型或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收益型或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收益型或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收益型或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不含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等,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4、投资期限

单份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月。

5、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6、决策程序及期限

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保本收益型或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保本收益型或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保本收益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保本收益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保本收益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收益型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核意见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收益型或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单份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收益型或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单份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的保本收益型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上述投资额度可以循环投资,滚动使用。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保障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京泉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