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7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7-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7-023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的通知,其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质押的具体情况

1、本次质押情况

2、控股股东质押情况

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于2016年9月7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3%)质押给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0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1)。

截至2017年7月19日,张德华先生持有本公司107,803,056股(2016年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持股数量由41,462,714股变为107,803,056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9%;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25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30.15%,占公司总股本的10.16%。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说明

张德华先生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对其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若公司股价受二级市场不稳定因素影响进一步下跌并出现平仓风险,张德华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方式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根据控股股东质押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9日

●报备文件

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