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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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优先股强制转股价格的公告

2017-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临2017-025

优先股代码:360019 36002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南银优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优先股强制转股价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银监局”)苏银监复[2015]250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83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12月非公开发行0.49亿股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优先股代码“360019”);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苏银监局苏银监复[2016]51号文、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607号文核准,公司2016年9月非公开发行0.50亿股优先股(简称“南银优2”,优先股代码“360024”)。

公司发行的“南银优1”的初始强制转股价格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7月29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即18.05元/股;公司发行的“南银优2”的初始强制转股价格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1月15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即17.63元/股。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优先股发行方案之日起,当公司因送红股(不包括派发现金股利选择权等方式)转增股本、低于市价增发新股(不包括因公司发行的带有可转为普通股条款的融资工具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如优先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配股等情况使公司普通股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N/(N+n);低于市价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N+K)/(N+n);k=n×A/M;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强制转股价格,N为该次A股普通股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前公司普通股总股本数,n为该次A股普通股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的新增股份数量,A为该次A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M为该次A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的公告(指已生效且不可撤销的增发或配股条款的公告)前最近一个交易日A股普通股收盘价,P1为调整后有效的强制转股价格。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普通股总股本3,365,955,526股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4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3.46亿元;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2,692,764,420股。该次利润分配于2016年6月7日实施完毕。根据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中“南银优1”的强制转股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计算,公司发行的“南银优1”强制转股价格由18.05元/股调整为10.03元/股。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2016年12月31日普通股总股本6,058,719,946股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6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75亿元;以资本公积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2,423,487,978股。该次利润分配于2017年7月18日实施完毕。根据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中“南银优1”、“南银优2”的强制转股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计算,公司发行的“南银优1”强制转股价格由10.03元/股调整为7.16元/股,公司发行的“南银优2”强制转股价格由17.63元/股调整为12.59元/股。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