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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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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7月20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7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4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对于股票的投资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65%,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自然资源优势以及垄断优势的优秀上市公司的股票比例至少高于股票投资的80%。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2006年1月26日合同生效日起至2006年4月25日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2次,为公司旗下三只指数基金因指数成份股调整而发生的反向交易以及量化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但结合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季度,沪深300上涨6.1%。由于IPO发行节奏加速,市场风格加速切换至大市值股票,以家电、白酒为代表的蓝筹股纷纷走牛以及中小市值的崩溃形成明显的“一九效应”。市场像过去疯狂追逐中小市值的股票一样追逐蓝筹股,A股的情绪总会在各种极端中摆动。

尽管市场风格不断切换,我们依旧致力于战胜市场,体现专业投资机构的能力。本基金始终坚持投资于符合产业趋势的真正的成长股,基金仓位处于基金合同规定仓位限制中的偏高仓位(80%-95%)。

尽管市场在疯狂追逐着蓝筹股,但是,我们不希望受市场风格的变化干扰,我们依然坚持寻找符合产业趋势的成长股。不管市场风格如何变化,我们更希望赚伴随企业成长的钱。我们坚信,只有真正的成长股才能为投资者带来持续的超额收益。

展望未来半年,我们认为市场的机会大于风险。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市场整体估值逐步进入合理区间,部分高成长个股已经进入很有吸引力的区间;另外一方面是金融体系去杠杆的最大冲击过程似乎已经过去了,对股票市场的影响更是有限。不过,我们认为机会依然是结构性机会。我们选股依然需要小心求证,市场的变化不可预知,但是,产业趋势可以预知。所以,我们坚持通过产业趋势来选择个股。

就宏观经济而言,我们则认为经济复苏有可能超预期。供给侧改革让传统行业的盈利大为改善,彻底扭转了过去几年传统行业ROE连续下滑的趋势。ROE的反转刺激了民间投资,结合环保核查对中小企业的影响,这尤其刺激了行业龙头企业的投资意愿。

我们依然看好史上最严的环保核查带来的各种投资机会。环保核查成为供给侧改革最重要的手段,加强了中国去产能的力度。过去,大部分中小企业都逃避了环保监管,享受了环保红利,大企业面对中小企业的竞争并没有优势。而环保核查消灭了这种不合理的环保红利,有利于市场集中度的提升。环保核查前期主要体现于制造业龙头的投资机会,中后期将会体现于优质的环保产业个股的投资机会。中国制造业补环保欠账足以让行业保持多年高景气度,因为对于不少制造业企业而言,这是生死存亡的选择。

同时,我们也看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以及各种科技产业的机会。特斯拉的成功倒逼着传统车厂加速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而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如同手机产业链一样,大部分配套产业都在中国。中国企业能充分享受到全球新能源汽车的爆发增长。过去几年,我们看到中国企业在不同科技产业中不断取得突破,越来越多有意思的科技股进入A股,假以时日,中国会出现越来越多的科技牛股。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7年2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0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99%。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0日

2017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