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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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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7-034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7月20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公司”) 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申请1年期、年利率以国家法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为广东公司此次贷款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此笔贷款偿清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该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5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湖北蕲春鑫丰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北蕲春鑫丰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 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申请1年期、年利率以国家法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6,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为湖北公司此次贷款提供6,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此笔贷款偿清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该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5。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500万元人民币出资,在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经济开发区凯迪大道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丰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拟定经营范围为废旧物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分拣、销售、处理、处置;以可利用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委托回收、加工、销售;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家具、五金交电、橡胶制品、纸制品、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材、钢材、塑料原料及制品、橡胶原料及制品、化纤原料及制品、纸制品的回收、销售;重油、铁精粉、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及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产品、备品、备件及轧辊、冶金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的回收、销售;设备租赁;信息咨询,信息服务;货场的经营管理;装卸服务;其他服务。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登记信息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为准。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6。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按照重组时,公司与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山东中再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北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唐山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四川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刘永彬、郇庆明、河北君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11方(以下简称“发行对象”)于2014年9月3日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同意公司以零价格回购并注销因公司重组时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而发行对象承诺对应补偿的股份22,676,747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因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管爱国先生和沈振山先生对该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本议案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向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时11方股份发行对象回购并注销因标的资产承诺业绩未完成而向公司补偿的股份,该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411,336,529股变为1,388,659,782股,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按照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2,676,747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现时1,411,336,529元人民币变更为1,388,659,782元人民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向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时11方股份发行对象回购并注销因标的资产承诺业绩未完成而向公司补偿的股份,该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411,336,529股变为1,388,659,782股,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按照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2,676,747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现时1,411,336,529元人民币变更为1,388,659,782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关于收购浙江兴合环保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金9,400万元人民币向浙江省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杭州市卓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丁宏、卢拓夫、闻利华等七方收购其共同持有的浙江兴合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7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4,700万元人民币)100%股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8。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7年8月18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和《关于收购浙江兴合环保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等四项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事宜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39。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7-035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公司”) 、湖北蕲春鑫丰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为广东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元。本次为湖北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㈠担保情况介绍

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公司拟向华夏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申请1年期、年利率以国家法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拟为广东公司上述融资提供5,0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⒉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申请1年期、年利率以国家法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6,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拟为湖北公司上述融资提供6,0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㈡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⒈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广东公司拟向华夏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申请1年期、年利率以国家法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5,0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4.87%,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笔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⒉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湖北蕲春鑫丰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湖北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申请1年期、年利率以国家法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6,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6,0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5.85%,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笔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㈠广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

⒈注册地点: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了哥岩水库东侧再生资源示范基地内A区19号地

⒉法定代表人:张维政

⒊注册资本:10,000万元

⒋经营范围: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的回收、拆解处理利用和再生资源利用及销售、有色金属制品及塑料贸易

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广东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⒍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广东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9,950.42万元,总负债为19,722.82万元,净资产为10,227.6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85%,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997.44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641.28万元。

㈡湖北蕲春鑫丰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

⒈注册地点:湖北省蕲春经济开发区李时珍大道

⒉法定代表人:熊艳君

⒊注册资本:4,500万元

⒋经营范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废旧金属材料、废旧机械、报废机电设备、杂品(不含危险废物等在登记前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的收购、加工、销售;金属材料、橡胶、轮胎、纸制品、机电设备、电线电缆、生铁、铁合金的销售;化肥、复混肥、农机、农械、农具的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湖北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⒍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湖北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0,587.20万元,总负债为9,748.47元,净资产为10,838.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7.35%,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262.12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567.95万元。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拟签署的公司分别为广东公司和湖北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协议相关主要内容,均为:

㈠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㈡担保类型:借贷

㈢担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此笔贷款偿清之日止。

被担保金额:为广东公司担保5,000万元人民币,为湖北公司担保6,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㈠公司董事会认为:广东公司和湖北公司上述申请融资事项系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该子公司提供上述融资事项连带责任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㈡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上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广东公司和湖北公司上述向银行申请贷款是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广东公司和湖北公司上述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能有效促成子公司实现融资,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总体发展要求,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对公司之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7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6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27.01%;此次担保后,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8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6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37.73%;除上述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㈡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编号:临2017-036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湖北丰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2,500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全资子公司设立尚需工商登记机关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㈠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丰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㈡对外投资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㈢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拟成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㈠公司名称:湖北丰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㈡注册地点: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经济开发区凯迪大道

㈢注册资本:2,500 万元人民币

㈣出资方式:现金

㈤公司持股比例:100%

㈥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分拣、销售、处理、处置;以可利用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委托回收、加工、销售;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家具、五金交电、橡胶制品、纸制品、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材、钢材、塑料原料及制品、橡胶原料及制品、化纤原料及制品、纸制品的回收、销售;重油、铁精粉、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及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产品、备品、备件及轧辊、冶金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的回收、销售;设备租赁;信息咨询,信息服务;货场的经营管理;装卸服务;其他服务。

以上信息最终以拟设公司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三、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

㈠强化收储网络建设。

㈡统配收储资源,降低公司收储成本。

四、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可能风险

㈠审批风险:全资子公司的设立尚需拟注册地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

㈡全资子公司设立后,可能面临经营管理、资源配置、人力资源等风险,公司将不断健全和完善该子公司的法人治理机制,组建优秀经营管理团队,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推动该子公司稳健发展。

五、设立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使用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以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编号:临2017-037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

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⒈公司拟零价格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相关方对应补偿股份22,676,747股。

⒉该次拟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17年6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因公司重组时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11方发行对象注入资产2015年度和2016年度累计承诺利润未完成,应向公司补偿股份22,676,747股(各发行对象应补偿股份数不足1股的按1股计算)。详见2017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11。

2017年7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以零价格回购上述发行对象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22,676,747股,并进行注销。

一、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构成

按照重组时,公司与上述发行对象于2014年9月3日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公司拟以零价格回购因公司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而上述发行对象承诺对应补偿的股份。此次回购股份涉及股东对应股份均为其所持有公司的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拟回购股份预案

㈠回购股份的目的:履行发行对象重大资产重组承诺,股份回购注销。

㈡回购股份的方式:定向回购发行对象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㈢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本次回购股份总价0元人民币。

㈣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22,676,747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61%。

㈤回购股份的期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后。

㈥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

回购前,公司总股数1,411,336,52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91,138,82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720,197,707股。

回购实施后,公司总股数将变为1,388,659,78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68,462,07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720,197,707股。

㈦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影响的分析:本次回购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上述回购股份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大会特别审议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编号:临2017-038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9,400万元人民币收购浙江省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杭州市卓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丁宏、卢拓夫、闻利华等七方收购其共同持有的浙江兴合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7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4,700万元人民币)的100%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或本公司: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兴合环保:浙江兴合环保有限公司

●浙江再生资源:浙江省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兴合集团: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物资回收:杭州市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杭州卓逸投资:杭州市卓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浙江省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杭州市卓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丁宏、卢拓夫、闻利华等七方

一、交易概述

㈠公司拟与兴合环保股东浙江再生资源、浙江兴合集团、杭州物资回收、杭州卓逸投资、丁宏、卢拓夫、闻利华等七方签订关于兴合环保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收购该七方持有的兴合环保100%股权,收购价格为9,400万元人民币。

㈡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2017年7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兴合环保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㈢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股权收购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浙江再生资源、浙江兴合集团、杭州物资回收、杭州卓逸投资、丁宏、卢拓夫、闻利华等七方不再为兴合环保的股东,不再享有股东权利,本公司成为兴合环保的唯一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兴合环保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收购股权的交易对方为浙江再生资源、浙江兴合集团、杭州物资回收、杭州卓逸投资、丁宏、卢拓夫、闻利华等七方。

㈠浙江再生资源:

⒈基本信息

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19930

⑵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复兴路86号

⑶法定代表人:闻利华

⑷注册资本:16,300.00万元人民币

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⑹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环保技术、农业生态技术开发,环保工程咨询,城市生活垃圾清洁服务,污泥处置及土壤修复工程施工服务,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及其易制毒品)、橡胶及塑料制品、纺织原料、汽车配件、机电设备、日用百货、针纺织品、焦炭、机械设备、成套设备、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扫地车、电动四轮清运车、道路交通设施、环卫用品、复混肥料的销售,园林景观设计,计算机软件、硬件开发及销售,信息技术服务,闲置设备调剂,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⑺成立日期:1997年8月5日

⑻股东信息:

⒉主营业务

再生资源回收、资源化利用,环境保护等相关业务。

⒊和公司的关系

浙江再生资源及其股东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度所界定的关联关系。

⒋浙江再生资源的控股股东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再生资源的实际控制人是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㈡浙江兴合集团

⒈基本信息

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2224B

⑵住所:杭州市延安路312号

⑶法定代表人:邵峰

⑷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⑹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科技开发,仓储服务(除危险品),信息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各种广告,旅游服务(不含旅行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⑺成立日期:1950年1月1日

⑻股东信息: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持股100%。

⒉主营业务

农资业务、进出口贸易。

⒊和公司的关系

浙江兴合集团及其股东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度所界定的关联关系。

㈢杭州物资回收

⒈基本信息

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14303497XL

⑵住所:上城区丰家兜12号11号商场

⑶法定代表人:郑德福

⑷注册资本:1530.00万元人民币

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⑹经营范围: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批发、零售:煤炭(无储存),焦炭,矿产品,冶金炉料,钢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木材,五金交电,橡塑制品,装饰材料,汽车配件,电工器材,纸张,农副产品;服务:维修家用电器;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⑺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1日

⑻股东信息:

⒉主营业务

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

⒊和公司的关系

杭州物资回收及其股东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度所界定的关联关系。

⒋杭州物资回收的控股股东是杭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物资回收的控制人为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㈣杭州卓逸投资

⒈基本信息

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341901392M

⑵住所:上城区复兴路68、88号兴合商业中心5楼527室

⑶法定代表人:谢颖

⑷注册资本:150万元人民币

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⑹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⑺成立日期:2015年6月8日

⑻股东信息:

陈正华、谢颖、高彩琴、吴勇明、韩张磊、黄美芳、李仲冬、俞小敏、樊莉、徐林飞、吴红权、王佩军、金接班、闻利华、杨宇明、宋国义、阮建平、吕明、袁志华、王琪、马激光、周勇等22人。

⒉主营业务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⒊和公司的关系

杭州卓逸投资及其股东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度所界定的关联关系。

㈤丁宏

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3301061973****1114。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杨公堤。

丁宏先生与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度所界定的关联关系。

㈥卢拓夫

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3325261964****0039。住所:浙江省缙云县五云镇。

卢拓夫先生与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度所界定的关联关系。

㈦闻利华

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1101081967****007X。住所:杭州市下城区金庆公寓。

闻利华先生与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度所界定的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㈠本次公司股权收购标的为交易对方共同持有的兴合环保100%股权。

㈡交易对方保证在公司与其签署标的股权转让协议之日及标的股权变更登记完成日,其各自所持有的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所有权争议,不受限于任何担保权益,其对所持有的标的股权具有合法、完整的权益及处置的权利。

㈢兴合环保基本情况

⒈名称:浙江兴合环保有限公司

⒉注册资本:4,700万元人民币

⒊住所:上城区复兴路68、88号兴合商业中心5楼526室

⒋法定代表人:闻利华

⒌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694550380J

⒎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 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批发、零售:金属材料。

⒏经营期限:2009年8月27日至长期

⒐股权结构:

⒑主要业务、资质情况

兴合环保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公司”)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拆解相关业务,除此外兴合环保目前尚不从事其他经营业务。

蓝天公司2012年3月31日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2012年7月被国家环保部、财政部等四部委纳入第一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环评报告批准年处理能力为200万台。目前资质为140万台,其中CRT电视机62万台、液晶电视机5万台、冰箱20万台、洗衣机20万台、空调8万台、CRT电脑5万台、液晶电脑20万台。

㈣兴合环保主要财务数据及审计、评估情况

⒈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兴合环保2017年5月31日财务会计报告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中天运[2017]审字第91033号《审计报告》。

⒉资产评估

公司委托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融兴华”)以2017年5月31日为对评估基准日对兴合环保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国融兴华评报字[2017]第08005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兴合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兴合环保(母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3,933.54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9,515.79万元,增值5,582.25万元,增值率141.91%。

本次评估增值的主要资产为兴合环保对全资子公司蓝天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就兴合环保全部股权的转让,与浙江省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杭州市卓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丁宏、卢拓夫、闻利华等七方签署协议,受让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兴合环保100%股权。

㈠交易标的:兴合环保100%股权即兴合环保4,700万元人民币股权

㈡交易价格:9,400万元人民币

㈢交易款的支付:

公司在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即总价款的40%;本次股权收购涉及的变更登记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公司向转让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㈣期间损益

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兴合环保的收益或损失由公司享有或承担

㈤费用的负担

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由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依法应缴纳的税费,以及为商谈、草拟、签署及执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

㈥协议生效的条件

协议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⒈经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

⒉经转让方有效内部决策机构批准;

⒊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本次股权交易的其他安排

㈠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原则上保持兴合环保骨干人员稳定。

㈡兴合环保在此次股权交易审计、评估基准日前形成的债务且该等债务未体现在《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中,则前述债务应由交易对方共同且连带地承担。

㈢交易对方就标的股权交割日后已体现在《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中的全部债权不能足额收回部分向本公司承担共同且连带的赔偿责任。

六、本次股权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㈠按照有关规定,上述拟进行的收购股权交易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㈡截止本公司收购之日,兴合环保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㈢本次收购实施后,兴合环保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㈣实施本次收购,可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填补公司在浙江省的废家电拆解业务空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废家电的全国性回收拆解网络,增强公司对浙江及周边地区的废家电资源的掌控力,有利于巩固公司在废家电拆解行业的龙头企业地位。

七、备查文件

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议决议;

㈡《浙江兴合环保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天运[2017]审字第91033号);

㈢《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浙江兴合环保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7]第080051号)。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17证券简称:中再资环公告编号:临2017-039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9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18日

至2017年8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4项议案已经2017年7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7年7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山东中再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北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唐山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四川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刘永彬、郇庆明、河北君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银晟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供销集团北京鑫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㈡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㈢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㈣登记时间:2017年8月15日和16日,每天9:00-11:00,14:00-16:00。

㈤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8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㈠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亚楠

联系电话:010-59535600

传 真:010-5953560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8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㈡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