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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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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17-53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7月18日(星期二)下午2:3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3楼海吉星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胡翔海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蔡颖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宁钟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梅月欣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张志勇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刘鲁鱼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周文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陈小华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颖女士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果菜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益民公司40%股权的议案

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果菜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益民公司4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4)。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武汉海吉星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5)。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三、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南昌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南昌冷链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6)。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四、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6)。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五、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有充足的备用银行授信额度,同意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二)上海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深圳市分行:开立银行账户并申请不超过20亿元(含本数)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上述合计不超过3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均为信用担保。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六、关于城市质量提升年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城市质量提升年”战略部署,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城市质量提升年的工作方案》及“城市质量提升年”相关工作责任分工表。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七、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7-57)。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17-54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果菜公司公开挂牌转让

益民公司4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下午2:30在公司海吉星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董事会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果菜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益民公司40%股权的议案》。

深圳市益民食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民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果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果菜公司”)的参股公司,果菜公司直接持有益民公司36%股权,果菜公司之全资公司深圳市深港通果菜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港通公司”)持有益民公司4%股权,即果菜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益民公司40%股权。

基于益民公司经营现状,公司董事会同意果菜公司联合深港通公司将合计持有益民公司40%股权连同对益民公司的全部债权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征集求购方,挂牌底价为5,479.86万元;其中,益民公司40%股权挂牌底价为2,202.33万元,债权为3,277.53万元(全部系果菜公司与益民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完成后,果菜公司及深港通公司均不再持有益民公司股权。

本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股权挂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

本事项严格按照国有产权变动规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质)专项审计,委托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质)进行资产评估,并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征集求购方。

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益民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益民食品联合有限公司

2、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工业区盛宝路12号

3、成立时间:1992年07月03日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林春红

6、营业期限:1992年07月03日至2042年07月03日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自由物业租赁;国内贸易。^生产、加工豆制品,豆奶及果菜汁饮料,副食品,烧腊制品;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

9、股权结构:

注:深圳市深港通果菜运输有限公司系果菜公司的全资公司。

11、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益民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1,849.57万元,负债总额为8,855.94万元,净资产为2,993.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74%;2016年度,益民公司营业收入为757.47万元,净利润为-281.31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6月30日,益民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1,597.05万元,负债总额为8,647.10万元,净资产为2,949.9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56%;2017年上半年,益民公司营业收入为237.75万元,净利润为-43.69万元。

12、资产账面价值:益民公司40%股权以权益法进行账务处理,根据2016年审计结果,该股权账面期末余额为1,078.20万元。

13、资产评估值:经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质)评估,益民公司100%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5,505.83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10月31日),则益民公司40%股权对应评估值为2,202.33万元。(评估结果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深圳市果菜贸易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深圳市益民食品联合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三、股权转让涉及的其他事项说明

1、果菜公司与益民公司债务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及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果菜公司与益民公司历史债务金额共计3,277.53万元,系益民公司实施豆制品基地项目建设形成的股东借款。本次果菜公司联合深港通公司将合计持有益民公司40%股权连同对益民公司全部债权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征集求购方。

2、员工安置情况说明

此次股权转让过程中不涉及员工安置问题。

四、出售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事项系基于益民公司经营现状,为了支持果菜公司运营发展,同意果菜公司联合深港通公司转让益民公司40%股权。本事项最终摘牌方尚存在不确定性,所涉及的财务影响尚须根据公开挂牌成交结果确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果菜贸易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深圳市益民食品联合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17-55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下午2:30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董事会分别以 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武汉海吉星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参股公司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吉星”)运营,同意继续与武汉海吉星其他股东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联投公司”)和深圳市豪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豪腾公司”)共同按出资比例为武汉海吉星向工商银行贷款人民币13,2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8个月,其中,公司为武汉海吉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为5,412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武汉海吉星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武汉海吉星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2、住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内

3、成立日期:2011年8月1日

4、法定代表人:王骏

5、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互联网农产品销售及服务;农产品加工、物流配送;农产品检测服务;货运运输代理,仓储(危险品除外);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报关报检代理服务,商业信息咨询服务,其他机械与设备租赁。(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持股情况:

9、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海吉星资产总额为104,289.23万元,净资产为27,246.6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87%; 2016年12月18日,武汉海吉星项目一期蔬菜交易区启动运营,处于市场培育阶段;2016年度,武汉海吉星净利润为-2,147.71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6月30日,武汉海吉星资产总额为105,829.46万元,净资产为25,494.3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91%;目前,武汉海吉星公司运营情况正常,项目仍处于市场培育阶段,2017年上半年,武汉海吉星净利润为-1,752.32万元。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武汉海吉星另两名股东武汉联投公司和深圳豪腾公司分别按出资比例为武汉海吉星向工商银行申请展期贷款13,2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按出资比例为武汉海吉星提供担保金额为5,412万元,担保期限18个月。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武汉海吉星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武汉海吉星项目推进;鉴于,武汉海吉星其他股东共同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风险基本可控。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武汉海吉星其他股东共同按出资比例为武汉海吉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支持武汉海吉星项目推进且风险基本可控;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武汉海吉星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84,234.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7.39%。全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没有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17-56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下午2:30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董事会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南昌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南昌冷链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和《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其中,《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南昌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南昌冷链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南昌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南昌冷链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南昌深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冷链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南昌公司51%股权,南昌公司持有南昌冷链公司30.17%股权。

为了支持南昌冷链公司项目运营,同意南昌公司与南昌冷链公司的其他股东共同按出资比例为南昌冷链公司提供借款4,640万元,期限2年,其中,南昌公司提供借款1,400万元;以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资金占用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调整;按季度支付资金占用成本,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鉴于南昌冷链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南昌公司向南昌冷链公司借款情况概述

1、借款金额:1,400万元;

2、借款期限:2年;

3、资金占用成本:以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资金占用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调整;按季度支付资金占用成本,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4、借款用途:项目建设及流动资金;

5、还款计划:按季度支付资金占用成本,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二)南昌冷链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昌深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2、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朱桥东路99号

3、成立日期:2013年8月6日

4、法定代表人:林惠雄

5、注册资本:5,800万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冷库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冷链配送;装卸服务;商品购销代理;电子商务;农产品的批发与零售;商品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商务信息咨询;货运信息服务;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8、股东持股情况:

9、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南昌冷链公司资产总额为24,751.04万元,净资产为4,389.8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26%; 2016年度,南昌冷链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年度净利润为-616.47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6月30日,南昌冷链公司资产总额为26,403.70元,净资产为3,908.2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5.20 %;2017年6月14日,南昌冷链项目正式启动运营,处于培育阶段;2017年上半年,南昌冷链公司净利润为-481.64万元。

(三)风险防控

南昌公司本次向南昌冷链公司提供借款系与其他股东方按出资比例共同提供借款,风险基本可控。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同意南昌公司与其他股东共同按出资比例为南昌冷链公司提供借款,有助于支持南昌冷链公司运营,风险基本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南昌公司与南昌冷链公司其他股东共同按出资比例为南昌冷链公司提供借款4,640万元,风险基本可控;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南昌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南昌冷链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支持参股公司深圳市信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祥公司”)运营,同意与信祥公司其他股东共同按出资比例为信祥公司提供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2年,其中,公司为信祥公司提供借款800万元;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资金占用成本,按季度支付资金占用成本,按年支付资金管理费,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向信祥公司借款情况概述

1、借款金额:800万元;

2、借款期限:2年;

3、资金占用成本: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资金占用成本,按季度支付资金占用成本,按年支付资金管理费,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4、借款用途:用于信祥公司日常运营;

5、还款计划:按季度支付资金占用成本,按年支付资金管理费,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二)信祥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信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布吉路 1021 号天乐大厦 19 楼 1912 室

3、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6日

4、法定代表人:薛彤

5、认缴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实收资本:10,000万元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和其它限制项目)

9、股东持股情况:

10、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 2016年12月31日,信祥公司资产总额为 15,053.25万元,净资产为7,968.9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7.06%;2016年度,信祥公司营业收入为46.55万元,净利润为-550.59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6月30日,信祥公司资产总额为14,790.44万元,净资产为7,715.1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7.84%;2017年上半年,信祥公司营业收入为64.30万元,净利润为-253.83万元。

(三)关于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薛彤先生于2017年4月12日起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同时,其兼任信祥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10.1.3和10.1.5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担任其他公司(非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的董事、高管,则该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因此,信祥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借款事项属关联交易。本事项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

(四)风险防范

公司本次向信祥公司提供借款系与信祥公司其他股东共同按出资比例提供借款,风险基本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系用于信祥公司运营。公司和信祥公司其他股东共同按出资比例为信祥公司提供借款,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认为公司和信祥公司其他股东共同按出资比例为信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基本可控;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其他

1、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共计人民币53,488.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公司近12个月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未超过10%)。

2、公司承诺:在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7-57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7年8月7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8月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6日下午15:00至2017年8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31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农产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武汉海吉星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南昌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南昌冷链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48)及《关于增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49);

上述议案2和3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公告编号:2017-55)及《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6)及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8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和8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4:3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则无需提供)、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518040

(2)联系人:江疆、裴欣

(3)联系电话:0755-82589021

(4)指定传真:0755-82589099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1”,投票简称为“农

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8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8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7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人(单位)没有对表决意见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本人(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以下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