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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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7-33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7月20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有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整合公司管理资源,提升管理效率,适应集团化管控的需要,公司在组织机构设置方面,进行以下调整:

将投资管理部、市场营销部合并,成立投资市场部,原投资管理部、市场营销部部门职责并入投资市场部。审计稽核部变更为审计法律部。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增补郝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同意增补郝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并提交至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控股公司拟对外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公司拟对外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上述议案六至议案十二提交至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四、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

董事候选人郝明先生简历:

郝明,男,195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机床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任中国机床销售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7-34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25号文核准,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8,901.830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02元,共计募集资金106,999.99900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498.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05,501.99900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于2016年8月1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验资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3.43063万元(含税)后,余款为105,428.568374万元,剔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对应的增值税84.792453万元,以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验资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对应增值税4.156449万元的影响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5,517.5172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083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0,508.00万元,经审批补充流动资金44,993.00万元,合计105,501.00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8.38547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5,501.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8.385476万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9.3844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于2016年9月13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16年10月1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0,508.00万元,其中汽车租赁项目预先投入28,508.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项目预先投入32,000.00万元。2016年10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了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60,508.00万元。

[注]2: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60,508.00万元后,募集资金帐户余额为44,993.999004万元。公司计划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4,993.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6年10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4,993.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7-35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扩大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覆盖面,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决定增加《证券时报》为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自2017年7月21日起,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7-36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及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国资委《关于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通知的规定,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以上《公司章程》的修订条款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以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条款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7-37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福特汽车进口配套系统建设项目、高性能汽车配件及服务互联网拓展项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23,550.38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25号)核准,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018,302股,每股面值1元(均指人民币元,下同),每股发行价格12.02元,募集资金总额106,999.99900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498.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05,501.99900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验资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3.43063万元(含税)后,余款为105,428.568374万元,剔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对应的增值税84.792453万元,以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验资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对应增值税4.156449万元的影响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5,517.517276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01.8302万股后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0835号)。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0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0,508.00万元,经审批补充流动资金44,993.00万元,合计105,501.00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8.38547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5,501.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8.385476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福特汽车进口配套系统建设项目”、“高性能汽车配件及服务互联网拓展项目”以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同时新增偿还金融机构借款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23,550.38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本次募集资金变更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按照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难以按期达到预期效益

作为我国汽车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口车市场在“去库存”和“国产化”持续推进的大背景下,2016年仍呈现供需双降局面,同时,中国互联网行业环境变化较快,公司未来汽车O2O平台建设将面临较大不确定性。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如公司继续“福特汽车进口配套系统建设项目”、“高性能汽车配件及服务互联网拓展项目”以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按照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则预计难以按期达到预期效益。本着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终止“福特汽车进口配套系统建设项目”、“高性能汽车配件及服务互联网拓展项目”以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

(二)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有优化资本结构、适当降低借款规模的需求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2.36%;公司负债总额为1,234,333.69万元,其中有息负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以及应付债券)合计为348,937.2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28.27%;公司流动负债为998,885.0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80.93%。综上所述,公司面临较大的还本付息压力,有优化资本结构、适当降低借款规模的需求。

三、变更后投资项目具体内容

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福特汽车进口配套系统建设项目”、“高性能汽车配件及服务互联网拓展项目”以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同时新增偿还金融机构借款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23,550.38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拟偿还金融借款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偿还额度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四、变更后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有助改善公司资本结构,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和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保护股东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可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和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2、同意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之核查意见》。

八、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7-38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内部体系建设,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结合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自身实际情况,拟将独立董事薪酬由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18万元人民币(税前)。

本次独立董事薪酬调整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7-39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公司拟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贵州公司(以下简称“中汽贵州”)

●本次拟对中汽贵州的累计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

●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目前对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8,840万元(上述担保总额为已签订担保合同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3%

●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为客户提供汽车按揭贷款担保,本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相关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需要,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中汽贵州拟向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等申请融资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用于采购英菲尼迪品牌汽车,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进出口”)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贵州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孟关国际汽贸城红星路中段

注册资本:586.5万元

法定代表人:楼志刚

主要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汽车销售(英菲尼迪品牌)、小轿车(不含九座以下汽车)、运输工具、仪器仪表的进出口业务;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机电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房屋租赁,五金交电;二手车交易、保险兼业代理。

股东情况:中汽进出口持有中汽贵州100%股权。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中汽贵州的资产总额7,038.51万元,负债总额10,299.12万元,净资产-3,260.61万元,资产负债率146.33%;2017年1-6月利润总额89.52万元,净利润89.52万元。

中汽贵州为贵州省英菲尼迪独家授权经销商,具有区域竞争优势,其管理运营效率持续提升,经营状况明显好转并于2016年实现净利润699.86万元。中汽进出口于2017年3月15日与国机资产管理公司就中汽贵州100%股权转让事宜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故对中汽贵州提供担保未纳入本公司2017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中。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将在该担保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签署合同情况履行公告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汽进出口为中汽贵州提供担保,为其经营发展需要,中汽贵州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且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上述担保事项风险较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对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8,840万元(上述担保总额为已签订担保合同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3%。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被担保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7-40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7月20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2人。监事会主席全华强先生因其他公务会议缺席本次会议,与会监事同意推举谢恩廷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监事会就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其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