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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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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8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7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艾立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董事7人,出席4人,其中独立董事古群、徐莉萍、熊翔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艾燕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让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属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又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议案2.01-2.20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和议案9,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上述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甘露、纪昌航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