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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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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07月21日

§1 重要提示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欧价值智选混合 A

中欧价值智选混合 E

中欧价值智选混合 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欧价值智选混合 A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05月14日-2017年06月30日)

中欧价值智选混合 E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09月25日-2017年06月30日)

注:本基金自2017年1月19日起增加C份额,图示为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6月30日数据。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1次,为量化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公司内部风控已对该交易进行事后审核。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本季度中,A股市场先抑后扬,整体小幅下跌。上证综指、中小板指、创业板指本季度收益分别为-0.93%、2.98%和-4.68%。本季度内的市场波动主要由金融监管政策变化所引起,在4-5月中受政策加码影响市场持续调整,而6月在监管政策有所缓和的背景下市场逐步反弹。期间本基金认为政策的影响仅是暂时因素,对基本面的影响不显著,冲击过后市场仍会修复,因此并未调整前期投资策略,仍以持有估值合理成长股为主。

管理人认为,目前宏观经济已如期走弱,下半年经济可能逐季缓慢下滑。这对市场的盈利基本面构成不利影响。而利率层面,监管冲击的影响已经缓和,基本面的回落也将对利率构成下行压力,但难以回到之前的低位,我们预计利率将继续小幅回落,对估值面构成一定正面影响。综合来看,市场整体缺乏明确驱动力。

自下而上看,管理人认为,本年度以来只有消费股等低估值蓝筹股持续上涨,而其他股票持续下跌的现象并不能长期持续。从景气展望和估值匹配来看,前期持续上涨的板块已经不再具备吸引力。虽然成长股整体仍然高估,且市场关注度低,但部分成长股已经具备投资价值。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4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9%,E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4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9%,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6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9%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管理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创电子",SZ002036)于2017年3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送达的《关于对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17】205号),联创电子针对控股股东之一鑫盛投资两次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事项未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且公司2016年一季报披露称不存在控股股东对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半年报披露称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0.2.4条、第10.2.5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2.1.5条、第2.1.6条的规定。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及第17.4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第六条的规定,深交所决定:1、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2、对公司控股股东鑫盛投资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3、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韩盛龙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4、对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陆繁荣、财务总监罗顺根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联创电子(SZ002036)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注:买入/申购总份额包含红利再投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申购、赎回本基金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批准文件

2、《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21日

2017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