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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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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7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7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建仓期自2008年6月4日至2008年12月3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2、自2015年10月1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中信标普50指数收益率*80%+中信全债指数收益率*20%”变更为“中信标普5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及公司拟定的《信诚基金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实际落实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要求。各部门在公平交易执行中各司其职,投资研究前端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交易环节加强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利用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相关程序,及其它的流程控制,确保不同基金在一、二级市场对同一证券交易时的公平;公司同时不断完善和改进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在事后加以了严格的行为监控,分析评估以及报告与信息披露。当期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2季度,上证综指尝试突破3300点未果后出现回调,市场在次新股板块和熊安新区板块带动下大幅回落,期间上证指数下跌6.8%、沪深300指数下跌2.7%、中小板指数下跌6.7%、创业板指数下跌9.7%。5月底随着预期利率水平见顶以及“减持新规”等政策出台,市场迎来反弹,期间上证指数上涨4.4%、沪深300指数上涨6.6%、中小板指数上涨8.0%、创业板指数上证4.4%。二季度市场仍维持了非常显著的结构性特征,保险、家电、食品饮料等行业涨幅领先;国防军工、农林牧渔、纺织服装等行业跌幅领先。

二季度,本基金重点增持了券商、白酒、汽车等行业,基金净值表现跑输了业绩基准。

我们认为今年以来国内经济显示出了非常强的韧性,房地产销售在下半年可能看到小幅回落,汽车淡季去库存接近尾声,也有望迎来下半年旺季,对于PPP的政策规范也使得政府未来在基建投资有更充裕的施展空间,我们预计经济总体运行平稳,GDP增速逐季有序回落。

年初以来随着金融体系加强,我们观察到市场利率上行,表外融资受到压缩,对资本市场形成一定冲击;对于下半年我们认为今融去杠杆仍会持续,但市场利率进一步上行空间有限,资金整体维持紧平衡,但市场边际预期改善;另一方面随着A股成功纳入MSCI,我们预计A股的国际化将稳步推进,长期来看将有持续的海外资金流入配置A股资产。

随着5月底“减持新规”的出台,我们认为资本监管最严厉的时点可能过去,监管层可能会兼顾市场的稳定运行,因此有助于市场风险偏好的边际改善,但我们认为未来监管的方向不会发生变化,鼓励有价值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打击投机炒作会是长期趋势,因此推动市场长期增长的动力仍是上市公司创造价值的能力,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将获得估值溢价。

在接下来的一个季度,上市公司将陆续披露中报,我们将结合行业景气度变化,公司的业绩增长和估值水平,选取优质标的,控制组合风险,为投资人赚取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1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91%,基金落后业绩比较基准1.7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因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在推荐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过程中,对企业关键业务流程、存货情况的核查不充分,内核机构履职的独立性存在缺陷;二是在持续督导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简称企业)过程中,企业被立案稽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报告》;三是在推荐新疆瑞兆源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过程中,对企业关键业务流程、购销情况的核查不充分。公司在开展推荐业务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反映出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一定缺陷。2017年1月20日,国泰君安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5.11.2 2016年7月26日,国泰君安证券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对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决定》,因公司作为国泰君安新利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人,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控制存在不足,在未对投资标的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委托人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及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建议,买入“中海发展”(股票代码600026)和“中海集运”(股票代码601866),发生相关异常交易。上述行为反映出公司未能切实履行勤勉尽责的管理人义务,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利益冲突,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93号)第三条、《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3]28号)第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5.11.3 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我们认为,上述处罚事项未对国泰君安证券的长期企业经营和投资价值产生实质性影响,并且估值水平已反映了行业和公司经营风险。我们对该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5.11.4 除此之外,其余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5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5.11.6 其他资产构成

5.11.7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8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9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0.2 存放地点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公司办公地点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亦可通过公司网站查阅,公司网址为www.xcfunds.com。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1日

2017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