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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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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7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7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A

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3 其他指标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二季度,宏观经济在地产和基建投资的带动下,整体运行相对平稳。通胀水平整体不高,随着大宗商品价格见顶回落,PPI环比转为负增长,食品价格疲弱叠加油价回落,CPI维持低位运行。流动性方面,央行对流动性的调整更加精细,注重削峰填谷,在维持市场流动性紧平衡的前提下,在二季度末投放了较多的流动性。

债市方面,二季度债券市场先抑后扬,波动很大。四月、五月份在强于预期的金融监管政策推动下,债券收益率大幅上行;六月央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投放流动性,稳定了市场预期,债券收益率显著下行。

权益市场方面,从结构上看以沪深300为代表的行业龙头,尤其是消费属性较强的行业龙头,表现最为亮眼。而以去杠杆为目标的金融监管持续推进造成市场流动性紧张,创业板、中小板受到较明显冲击,主板中的周期板块也纷纷回落,市场快速回调。后期以白酒、家电、电子为代表的“漂亮50”效应开始扩散,风格上也从极端的唯价值蓝筹论,开始向中等市值的二线优质龙头蔓延。

在二季度,本基金适当配置中高等级债券,保持适度久期。并根据市场情况对股票投资标的进行了调整。

展望三季度,主要发达国家复苏步伐有所加快,美联储连续加息并准备启动缩表计划,欧洲经济复苏迹象增多,欧央行也释放出一定的鹰派观点。国内经济方面,地产投资对经济的支撑作用仍在,后续由于地产限购、融资条件收紧等因素的影响,地产投资将缓慢下行,从而给下半年的经济增长带来一定程度的挑战。通胀方面,基数影响下PPI同比可能逐步回落,CPI全年压力不大。资金面方面,央行货币政策基调短期内难以改变,预计后续流动性整体上仍将处于紧平衡状态。三季度债券市场可能维持区间震荡,存在波段性的机会,仍需要重点关注金融监管政策的落实情况。

权益方面,7-8月份为中报披露密集期,盈利因子对市场趋势和风格的影响力将增强。从预披露看,增长相对确定的行业仍然集中在大消费行业,且以龙头公司为主。但市场配置将继续从偏向价值和大票逐步扩散至各细分板块性价比合适的标的,不乏中等市值、成长逻辑确定的公司脱颖而出,预计此类标的相对收益也将更胜一筹。

本基金将维持适度杠杆水平,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对组合配置进行优化调整,并根据股市情况,适当调整股票配置。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净值为1.107元,本报告期A级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3%;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C级基金份额净值为1.106元,本报告期C级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投资。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包括17晋能SCP003(证券代码:011759028)。

根据晋能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3日发布的公告,晋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能集团”)全资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销集团”)下属一家三级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同广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广灵公司”)和一家二级子公司山西煤运省外煤焦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外公司”)下设分公司山西煤运省外煤焦经销有限公司长治潞泽运销部(以下简称“潞泽运销部”)分别存在涉税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广灵县国家税务局2014年7月18日出具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广灵国税罚[2014]18号),对大同广灵公司处以追缴税款1265.07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1265.07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长治市国家税务局2014年12月9日出具了《长治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长国税罚告[2014]11号),对潞泽运销部处以追缴税款702.82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351.41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9.1.1 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件

9.1.2《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1.3《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1.4《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1.5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9.1.6 本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7 本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8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1日

2017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