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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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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景顺长城中证500行业中性
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7-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量基金”)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7年7月21日起,新增长量基金销售景顺长城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3318)。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销售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第一次受限开放期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7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受限开放期及申赎确认原则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在首个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后的6个月对日。在第二个及以后的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该运作周期首日后的6个月对日。上述对日若为非工作日或公历年无该对日的,受限开放期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在上述日期无法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受限开放期为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为1个工作日。在受限开放期赎回本基金,本基金将收取赎回费。2017年7月25日为本基金在首个运作周期内的受限开放期。对受限开放期内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本公司将有限度地对申购、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本基金在受限开放期间净赎回比例(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5%(含)。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15%的比例,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赎回额度(即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15%的比例)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如净赎回数量占比未超过15%的比例(含)或净赎回数量小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对当日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全部确认。

3、本次受限开放期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次受限开放期的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共1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不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提交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比例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在本次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净赎回比例(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5%(含)。

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15%的比例,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赎回额度(即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15%的比例)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

如净赎回数量占比未超过15%的比例(含)或净赎回数量小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对当日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全部确认。

本基金在受限开放期内,将依据上述比例有限度地确认申购、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因不能全部赎回基金份额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5、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限额均为10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公司直销及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前述的交易限额,具体以本公司及各家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提交基金申购申请时,应遵循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在受限开放期,因为申赎比例限制导致投资者申购金额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以注册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申购金额为准。

在本基金受限开放期,本公司将有限度地对申购、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具体参见上文“4、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比例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的说明。

(2)申购费率

6、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在本基金受限开放期,本公司将有限度地对申购、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具体参见上文“4、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比例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的说明。

(2)赎回费率

在本基金受限开放期,赎回费率为1%

7、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公司深圳总部。

(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2)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秋实惠智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关于第一次

受限开放期净赎回最大比例的公告

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6年8月9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77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1月25日成立生效。

一、关于本基金第一次受限开放期净赎回最大比例

1、本基金第一次受限开放期的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共1个工作日。本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及本基金运作情况,确定本基金第一次受限开放期间净赎回比例(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5%(含)。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15%的比例,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赎回额度(即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15%的比例)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如净赎回数量占比未超过15%的比例(含)或净赎回数量小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对当日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全部确认。

2、受限开放期及申赎确认原则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在第一个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后的六个月对日。在第二个及以后的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该运作周期首日后的六个月对日。上述对日若为非工作日的,受限开放期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在上述日期无法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受限开放期为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为1个工作日,在受限开放期赎回本基金,本基金将收取赎回费。

2017年7月25日为本基金在首个运作周期内的受限开放期。对受限开放期内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本公司将有限度地对申购、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本基金在受限开放期间净赎回比例(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5%(含)。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15%的比例,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赎回额度(即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15%的比例)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如净赎回数量占比未超过15%的比例(含)或净赎回数量小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对当日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全部确认。

3、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比例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在本次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净赎回比例(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5%(含)。

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15%的比例,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赎回额度(即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15%的比例)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

如净赎回数量占比未超过15%的比例(含)或净赎回数量小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对当日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全部确认。

本基金在受限开放期内,将依据上述比例有限度地确认申购、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因不能全部赎回基金份额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本基金销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