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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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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7-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本基金利润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龙宝货币A

易方达龙宝货币B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

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9月12日至2017年6月30日)

易方达龙宝货币A

易方达龙宝货币B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9.8782%,B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0.616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9107%。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此处的“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石大怿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梁莹的“任职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5次,其中3次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2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二季度国内经济出现复苏走强的迹象,三、四月份的经济数据超出了市场机构的预期,其中的基建和地产投资数据均出现比较显著的回升,显示企业补库存需求旺盛。市场机构开始逐渐认同国内经济已经企稳复苏。同时,二季度金融监管力度仍然较强,市场担忧金融去杠杆会不断推进,这导致债券市场中信用债品种的流动性不断丧失。在二季度,货币政策也一直保持中性态度,资金面维持紧平衡,货币市场利率维持高位。银行在负债端的压力逐步显现,体现银行融资成本的同业存单利率在二季度攀升至历史高位。上述因素导致国内债券市场在二季度出现了较为显著的调整,利率债、信用债收益率都出现大幅上行。六月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操作向市场投放了较多的流动性,这使得前期市场机构对于季末资金面紧张和监管政策加强的担忧得到缓解,银行同业存单的发行利率从高位开始快速回落。五月的经济数据有所回落,市场对于经济复苏的前景出现分歧。在多重因素叠加作用下,债券市场收益率在六月有所回落,信用利差有所缩窄。但是整体来看,二季度末的利率水平比一季度末仍然出现了比较显著的上行。货币市场的收益水平,在二季度一直维持高位,这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提供了较好的机会。

操作方面,报告期内基金以同业存单、中短期存款为主要配置资产。在二季度末拉长了组合的剩余期限。总体来看,组合在二季度保持了较好的流动性和较稳定的收益率。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A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0070%;B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067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418%。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注:上表中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5.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超过240天。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5.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目前投资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基金持有的债券(包括票据)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按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每日计提收益;

(2)基金持有的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5.9.217平安银行CD282(代码:111711282)为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7年3月29日,中国银监会针对平安银行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销售对公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回购承诺、承诺保本;为同业投资业务提供第三方信用担保;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处以人民币1670万元的行政处罚。

17招商银行CD146(代码:111707146)为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7年3月29日,中国银监会针对招商银行批量转让个人贷款,处以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处罚。

17民生银行CD170(代码:111715170)为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6年10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民生银行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处以人民币40万元的行政处罚。2017年3月29日,中国银监会针对民生银行批量转让个人贷款、安排回购条件以及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违规转让非不良贷款,处以人民币70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基金投资17平安银行CD282、17招商银行CD146、17民生银行CD170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除17平安银行CD282、17招商银行CD146、17民生银行CD170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9.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注册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2017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