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
2017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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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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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易方达原油(QDII-LOF-FO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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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易方达原油(QDII-LOF-FO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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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6月30日)
1.易方达原油(QDII-LOF-FO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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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易方达原油(QDII-LOF-FO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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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已经转换为以人民币计价。
2.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19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3.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三部分二、投资范围,三、投资策略和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4.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55%,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7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0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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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的“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张胜记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FAN BING(范冰)的“任职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本基金未聘请境外投资顾问。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4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4.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努力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相应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同时依据境外市场的交易特点规范交易委托方式,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4.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5.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原油二季度以来的主旋律是新增石油供给和OPEC限产的博弈。供给方面美国页岩油新增产量和新增钻井数均显著上升,全球产能也体现出了上升趋势。5月25日,OPEC与非OPEC国家在维也纳就减产协议延期9个月达成一致,但是减产规模并未扩大,这次限产协议的延长被市场充分预期,因此当没有限产加码的额外刺激时,油价下行。需求端的增长目前并不足以消化供应增量,未来预计需求会稳步回升,但这个利好需要时间消化。在操作中,我们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坚持既定的投资策略,追求跟踪误差最小化,力求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相当。
4.5.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0.854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6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51%,年化跟踪误差12.02%;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0.852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7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51%,年化跟踪误差12.02%。因本报告期包含了基金合同规定的建仓期,故跟踪误差等指标仍在调整之中。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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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5.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5.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5.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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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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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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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易方达原油(QDII-LOF-FOF)A类份额变动含人民币A类份额及美元现汇A类份额;易方达原油(QDII-LOF-FOF)C类份额变动含人民币C类份额及美元现汇C类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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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购份额包括申购或者买入基金份额,赎回份额包括赎回或者卖出基金份额。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注册的文件;
2.《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
3.《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2017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