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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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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7月2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5月6日。本基金建仓期为2014年5月6日至2014年11月5日,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2)、本基金转型日期为2015年7月30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的《公平交易管理制度》,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的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二季度,市场整体呈现震荡上行的趋势,但市场分化严重,低估值蓝筹股呈现大幅上行的态势,而以壳价值作为市值底线的高估值中小市值公司持续表现疲软。在场内资金存量博弈、IPO持续发行、市场风险偏好难出现大幅好转的背景下,市场对于蓝筹股的价值重估仍将会持续。而在重组审核趋紧的背景下,以转型为核心的中小市值公司短期难有估值持续提升的逻辑。因此,在二季度我们逐步调整基金配置风格,逐渐降低中小市值在基金配置中的占比,重点配置了盈利能力强,产业竞争优势明显的细分行业龙头。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6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3.11%,基金投资收益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需要在本季度报告中予以披露的情形。

4.7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首先,经济基本面继续将稳重向好,6月PMI指数和工业企业利润增速的超预期表现验证了这一点。其次,在十九大召开前,预计监管政策预期将以稳定为主线,在金融监管日趋成熟的前提下,市场对中长期去杠杆、化解金融风险、优化资产配置的认识将持续加强。另外,二季度实际流动性情况好于市场预期,加之金融监管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预计资金面短期将继续维持平衡偏松。

二季度起QFII对于优质行业龙头的配置明显加强,这也将引导国内资金持续流入业绩成长性较好的价值蓝筹股。供给方面来看,在市场平稳的局面下IPO相较于一季度有更好改善的趋势,这一趋势有望延续到下半年。

基于对市场整体及行业走势的判断,我们继续配置竞争格局清晰、优势凸显、可以不断提高市场份额的各细分行业龙头公司,维持"精选个股"的策略,挖掘消费领域中类似于新能源汽车等具备良好前景的子行业,以控制风险为前提,努力把握阶段性机会,持续为投资者创造长期价值。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贵金属暂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股指期货暂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暂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上银新兴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批准文件

2、《上银新兴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上银新兴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上银新兴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7、《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8、《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cam.com.cn)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0231999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2017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