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7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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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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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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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9月4日至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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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建仓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的规定,即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投资于标的指数-中证100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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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非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均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及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建立了《新股询价申购和参与公开增发管理办法》、《债券询价申购管理办法》、《集中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平交易相关制度体系,通过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得到公平对待,严格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公司建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决策及授权制度,以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体系,采用集中交易管理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建立层级完备的公司证券池及组合风格库,完善各类具体资产管理业务组织结构,规范各项业务之间的关系,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既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对异常交易行为的实时监控、分析评估、监察稽核和信息披露确保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有效监督。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 宏观经济分析
国外经济方面,世界经济持续复苏。主要经济体经济走势良好,美国经济复苏趋势有所放缓,欧元区经济基本面不断改善。从领先指标来看,6月美国ISM制造业PMI指数进一步上升至57.8水平。就业市场持续改善,失业率下行至4.3%左右。通胀压力不大,5月PCE和核心PCE通胀下行至1.4%左右。6月欧元区制造业PMI指数上行至57.4,但5月CPI同比增速下降至1.4%,与石油等能源价格下降有关。特朗普新医改方案获众议院通过,但市场关心的税改、基建方案仍缺乏细节,特朗普个人政治丑闻发酵,导致“特朗普交易”热情继续衰退,美元指数从100下降到96附近。
国内经济方面,当前我国经济金融运行总体平稳,但形势的错综复杂不可低估,下半年经济面临的整体压力较上半年有所上升。具体来看,领先指标6月制造业PMI位于51.7的水平,仍处于扩张区间,同步指标工业增加值1-5月累计同比增速6.7%,出现低位回升走势。从经济增长动力来看,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涨跌互现:1-5月,社会消费品零售累计增速上升至10.3%,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增速回落至8.6%,进出口总额累计增速回落至13.0%。通胀方面,CPI同比保持稳中有升,1-5月累计同比1.39%;PPI见顶回落,1-5月累计同比增速下降至6.8%的水平。
2. 市场回顾
二季度市场在监管趋严、金融去杠杆,流动性收缩压力下大体呈现先跌后涨的态势。从风格看,大盘蓝筹明显跑赢创业板;在行业层面,从重成长到看盈利,并且龙头企业领跑行业指数,龙头个股获得估值修复,没有业绩支撑的中小个股被市场冷落。整体风格向港股化、美股化等成熟市场转向,龙头股享受估值溢价,而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回落则更多的是对前期高成长预期的去伪存真。国内宏观经济短期比较稳定,但是对于中长期的经济增长和改革转型方向还存在争议,所以市场选择抱团稳定增长的龙头和蓝筹股,使其获得了确定性溢价。总体来看,市场维持震荡,板块分化加剧,沪深300等权指数涨跌幅度为1.2%;中证100涨跌幅9.75% ;上证国企指数涨跌幅4.32%。
3. 投资策略和运行分析
本报告期本基金为正常运作期,在操作中,我们严格遵守基金合同,被动投资为主,主动投资为辅,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在指数权重调整和基金申赎变动时,应用指数复制和数量化技术降低冲击成本和减少跟踪误差。作为基金管理者,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依靠团队的努力和智慧,为投资人创造应有的回报。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为止,本基金的单位净值为1.198 元,本基金的累计单位净值为1.208 元。季度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5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77%。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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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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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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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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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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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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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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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股指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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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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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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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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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买卖本基金。
§8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开放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免费查阅,也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 查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2017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