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7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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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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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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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1月30日至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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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建仓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三部分(二)的规定,即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权证等)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其中持有的全部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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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非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均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及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建立了《新股询价申购和参与公开增发管理办法》、《债券询价申购管理办法》、《集中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平交易相关制度体系,通过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得到公平对待,严格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公司建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决策及授权制度,以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体系,采用集中交易管理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建立层级完备的公司证券池及组合风格库,完善各类具体资产管理业务组织结构,规范各项业务之间的关系,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既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对异常交易行为的实时监控、分析评估、监察稽核和信息披露确保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有效监督。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 宏观经济分析
国外经济方面,世界经济持续复苏。主要经济体经济走势良好,美国经济复苏趋势有所放缓,欧元区经济基本面不断改善。从领先指标来看,6月美国ISM制造业PMI指数进一步上升至57.8水平。就业市场持续改善,失业率下行至4.3%左右。通胀压力不大,5月PCE和核心PCE通胀下行至1.4%左右。6月欧元区制造业PMI指数上行至57.4,但5月CPI同比增速下降至1.4%,与石油等能源价格下降有关。特朗普新医改方案获众议院通过,但市场关心的税改、基建方案仍缺乏细节,特朗普个人政治丑闻发酵,导致“特朗普交易”热情继续衰退,美元指数从100下降到96附近。
国内经济方面,当前我国经济金融运行总体平稳,但形势的错综复杂不可低估,下半年经济面临的整体压力较上半年有所上升。具体来看,领先指标6月制造业PMI位于51.7的水平,仍处于扩张区间,同步指标工业增加值1-5月累计同比增速6.7%,出现低位回升走势。从经济增长动力来看,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涨跌互现:1-5月,社会消费品零售累计增速上升至10.3%,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增速回落至8.6%,进出口总额累计增速回落至13.0%。通胀方面,CPI同比保持稳中有升,1-5月累计同比1.39%;PPI见顶回落,1-5月累计同比增速下降至6.8%的水平。
2. 市场回顾
整体来看,二季度中债总全价指数下跌1.04%,中债银行间国债全价指数下跌1.87%,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下跌3.42%。具体来看,10年期国债收益率从3.28%的水平上行了29个BP至3.57%,10年期金融债(国开)收益率从4.06%上行14个BP至4.20%。货币市场方面,二季度,在银监会强监管的背景下,央行货币政策整体保持不紧不松,边际上注重对流动性的适当维护。银行间1天回购利率收至2.92%,7天回购利率收至3.97%。可转债方面,二季度中证转债指数上涨2.50%。以沪深300为代表的蓝筹股在二季度整体表现较优,对转债价格贡献最大,债券市场在6月份情绪回暖,亦有较多正面贡献,但由于转债供给确定性扩容,转债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在二季度先抑后扬,整体变动不大。个券方面,14宝钢EB、歌尔、白云等转债偏股性、正股偏蓝筹的品种表现较好,分别上涨15.46%、12.74%及7.54%;电气转债、海印、江南等转债偏债性、正股偏小盘的品种表现相对较弱。从市场波动情况看,当前监管层对市场的有力调控已使得市场波动水平持续处于较低位置,对转债特性的发挥会形成一定程度影响,但随着供给逐步扩容,择券空间将显著提升,后期重点关注和把握个券的结构性机会。股票市场方面,二季度上证综指下跌0.93%,沪深300指数上涨6.10%,中小板综合指数下跌3.57%,创业板综合指数下跌4.68%。
3. 运行分析
本基金二季度调整了资产配比,除配置部分年内到期同业存款及存单外,适度增加了债券仓位及久期,同时配置优质个股,积极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以把握绝对收益为主,借此提升基金的业绩表现。
4. 市场展望和投资策略
展望未来,全球经济依然处于不均衡发展和复苏阶段,美国经济复苏态势回落,欧洲经济稳中向好,但能源价格低迷制约了各国通胀的上升。鉴于对当前经济和通胀增速的判断,对于国内情况,经济短期内维持在合理区间内运转,中长期L型增长走势的基本趋势仍未发生变化,宏观政策仍将注重于经济结构调整和金融风险防控,继续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通过财税改革和国企混改等结构化改革为经济创造新的增长点。货币政策将保持稳健中性,整体基调不松不紧,适应货币供应方式新变化,调节好货币闸门,公开市场方面维护流动性基本稳定。社会融资方面,在银监会加强监管的背景下,不断完善风险管理,防范金融风险,规范表外融资,预计表外融资继续收缩,表内信贷投放也或将因为着力防控资产泡沫而放缓。
综上,展望三季度,我们预计宏观调控政策整体保持稳定,货币政策在中性偏紧的总体基调下,目前已经出现阶段性的放松,但进一步大幅放松的概率不大。经济基本面或再度下行,基建投资可能遵循以往年内“前高后低”的规律而出现下行,房地产投资在地产调控的大背景下,难以拉动经济增长,制造业投资保持稳定。通胀对债市的压力较低,PPI高位见顶后继续回落,同时对CPI的传导力度有限,CPI上升步伐缓慢。美联储9月份加息概率较低,缩表计划可能要等到年末才开始实行,但欧央行退出量化宽松政策的预期上升对全球债市形成一定压力。考虑到以上因素,三季度债券收益率中枢可能呈震荡走势,在出现经济下行、监管放松、流动性改善等情况时,适当捕捉债券市场的短期阶段性机会。权益方面,一带一路、国企混改等仍可能带来主题预期投资机会,估值处于相对低位、安全边际较高、有业绩或政策催化预期的股票可能带来超额收益。
在具体投资操作上,我们将维持适度杠杆及久期,合理分配各类资产,审慎精选高等级信用债。权益方面我们将优选估值处于相对低位、安全边际较高、有业绩或政策催化预期的股票,适度把握结构性与波段性行情,以绝对收益为主,同时积极参与一级市场新股及转债申购,借此提升基金的业绩表现。
作为基金管理者,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依靠团队的努力和智慧,为投资人创造应有的回报。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的单位净值为1.027元,本基金的累计单位净值1.197元。季度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5%。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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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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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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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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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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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股指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2017年5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出公司在对标的公司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过程中涉嫌未勤勉尽责,公司2016年4月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对此责令公司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业务收入100万元,并处罚款500万元。此后公司在2017年5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4号)。
2017年5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出公司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关键核查程序缺失,未对青海省木里矿区资源整合政策可能对相关目标资产带来的风险进行揭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重大遗漏。决定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1,000万元,并处以2,000万元罚款。此后公司在2017年5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46号)。
2017年3月17日,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深专调查通字2017194号),指出因公司在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活动中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目前仍处在调查期间,尚未公布最新进展。
2016年8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对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该文件显示,公司自营部门于2016年5月5日以自有资金申购场内基金“华宝油气基金”(162411),申购金额5000万元,该申购业务于5月10日通过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开放式基金备付金账户(自营和客户共用)交收。由于公司未按内部制度规定在5月10日将该笔申购的交收资金从自有资金账户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放式基金备付金账户,导致该笔自营业务的交收占用了该备付金账户中的部分客户资金,造成当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出现缺口。上述情况反映出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制度执行不到位,复核机制不健全,内部控制不完善,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重庆市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监督管理措施。
基金管理人通过对该发行人进行进一步了解后,认为该处罚不会对14西南01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的影响。
报告期间,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余九名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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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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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前十名股票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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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买卖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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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开放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免费查阅,也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查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2017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