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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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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2017-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17-023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收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白艳琼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白艳琼女士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根据西藏人社厅《关于同意白艳琼同志退休的通知》(藏人社办[2017]231号)文件精神,批准退休。现申请辞去其担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法定代表人等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长白艳琼女士的辞职原因进行了核查并对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以及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白艳琼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完成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在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前,由董事杨丽华女士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后,公司将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进行变更。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白艳琼女士辞职后,其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截至目前,白艳琼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白艳琼女士自2007年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为公司的战略布局和经营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对白艳琼女士在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重大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017年7月21日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董事长白艳琼女士的辞职进行了认真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经核查,白艳琼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白艳琼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由董事杨丽华女士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

3、白艳琼女士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后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我们认为白艳琼女士辞去公司董事长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独立董事签字:

李双海 杨祖一欧珠永青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