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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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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的公告

2017-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78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墨西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墨西哥公司”)在墨西哥开展LED路灯改造业务,客户为墨西哥当地地方政府。

2017年初至今,墨西哥公司陆续与墨西哥塔毛利帕斯州下属的三个城市签订了LED节能业务合同。上述合同已经当地州政府备案确认。合同涉及销售LED灯总量为99,766个,累计合同金额已达1,418,084,227.10比索(不包括16%的增值税),折合人民币约54,837.32万元(按公告日1墨西哥比索=0.3867人民币汇率测算)。

具体签署合同情况如下表:

注:州政府备案确认时间即为上述合同经市政府报备上级州政府确认进入可执行阶段的时间。

一、 合同当事人介绍

墨西哥塔毛利帕斯州下属的三个市政府根据机构法依法成立,并通过市议会执行市政管理,拥有组织公共服务相关的市政公共管理的职能。公司与合同当事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1、ALTAMIRA市政府

(1)法定地址:CALLE QUINTERO NO.100,CENTRO ALTAMIRA, TAMAULIPAS,C.P.89600;

(2) 纳税人编号:MAT770516N3;

2、VICTORIA市政府

(1) 法定地址:CALLE FRANCISCO I MADERO 102,CIUDAD VICTORIA,87000;

(2) 纳税人编号:MVT7301017R2;

3、MATAMORO市政府

(1) 法定地址:CALLE SEXTA ENTRE GONZáLEZ Y MORELOS S/N ZONA CENTRO, MATAMOROS, TAMAULIPAS C.P. 87300;

(2) 纳税人编号:MMT320612AWA;

4、履约能力分析

(1)目前公司在墨西哥进行的LED街灯替换项目的所在城市基本都是工业和港口城市,经济发展快速;

(2)项目采用第三方支付的方式来有效控制项目的财务支付风险。通过银行信托账户支付确保收款。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购销产品:LED照明设备;

2、合同基本情况

3、结算方式:款项按月结算

4、合同效力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0年,该有效期自合同规定的所有LED照明设施完成安装之日起计算。

5、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塔毛利帕斯州法律。如合同有任何解释、履行和/或范围的疑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则进入调解程序,自双方申请调解起,调解期限最长为60天。调解产生的费用由申请调解的一方全部承担。

如调解未果,将由塔毛利帕斯州法院进行裁决,双方放弃其居所所在地现在或将来可以赋予其的司法权利。

三、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的履行,是公司在节能服务领域的进一步业务拓展;有助于公司业务在墨西哥等新兴国家的拓展延伸;

2、项目符合国家关于新能源的政策导向和国家境外投资产业“走出去”战略,满足墨西哥等新兴国家在现代化建设中对新能源应用、能效提升和节能的需求,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3、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的客户方形成依赖;

4、本次签订的LED节能合同对公司2017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四、风险提示

由于收款期较长,项目长期收益易受到外汇汇率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通过汇率锁定、合同预设汇率波动区间等多种手段规避上述风险。

关于本合同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备查文件

1、LED节能合同;

2、州政府确认函。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