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16-035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7年7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7年8月8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备查文件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16-036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通知、传真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7年7月21日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段纪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提案符合相关规定,王锦超女士符合监事任职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7月21日
股票代码:300516 股票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17-037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1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7,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4,773.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72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73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7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7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西南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意见》
4、《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16-038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提名,同意推举王锦超女士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聘任后担任公司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王锦超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7月21日
附件
王锦超简历
王锦超,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75年生,本科,经济法专业,高级政工师,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和法律顾问资格。1997年进入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先后从事法律事务、秘书、纪检监察工作,曾担任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纪委委员,曾获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优秀党员”、“优秀干部”及管理创新等荣誉。2013年主持纪监审处工作至今。
截止本公告日,王锦超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股票代码:300516 股票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16-039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7 年8月8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式表决权。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7日15:00至2017年8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年 8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17年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9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磊 黄靓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9号
邮 编:430223
电 话:027-59601200
2、会议费用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7月2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8月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非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目内以“√”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对于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目内填报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 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 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516”,投票简称为“久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8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8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规定,作为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对2017年7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之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久之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17号”文核准,久之洋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7,500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4,773.5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726.5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5月30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71173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建立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公司内部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分别发表同意意见,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久之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真核查了公司最近期间财务情况、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资料,针对久之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西南证券对久之洋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