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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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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2017-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1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桐昆股份”或“本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本公司收到浙江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控股”)书面通知,桐昆控股拟以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或“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将采用股票担保及信托形式,桐昆控股将以其合法拥有的本公司A股股票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并办理相关担保及信托登记,以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

1、桐昆控股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了《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之信托及担保合同》,约定预备用于交换的本公司A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及其孳息为本次发行可交换债的担保及信托财产(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财产”);

2、国信证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担保及信托专户,账户名为“桐昆控股-国信证券-17桐昆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3、桐昆控股及国信证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在本次债券发行前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即将桐昆控股持有的共计100,000,000股标的股票,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8.12%,划入担保及信托专户;

4、担保及信托财产将以国信证券名义持有,并以“桐昆控股-国信证券-17桐昆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

5、在行使表决权时,国信证券将根据桐昆控股的意见办理,但不得损害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上述划转完成后,桐昆控股尚持有本公司289,318,641股A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23.48%。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