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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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公告

2017-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77   证券简称:航天通信    编号:临2017-037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新乐毛纺织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乐毛纺”)由于累计亏损严重,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2016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以债权人身份向法院申请新乐毛纺破产清算。2016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苏0582破17号),裁定受理公司对新乐毛纺的破产清算申请。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新乐毛纺织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临2016-056),于2016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申请获法院受理的公告》(临2016-064),和于2016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公告》(临2016-065)。

2017年5月22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苏0582破第17-2号),法院认为,新乐毛纺生产设施完备,负债清晰,通过完善的重整计划,能够挽救企业获得重生,并通过表决大多数债权人同意重整。据此,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十条第二款 、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自 2017年5月16日起对新乐毛纺进行重整。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公告》(临2017-024)。

2017年7月20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苏0582破第17-3号),法院认为,新乐毛纺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基础符合新乐毛纺的资产现状,偿付方案兼顾了各方债权人利益,重整方的出资计划及其后续经营方案切实可行,《重整计划草案》得到了除出资人组外其他各表决组的通过。因新乐毛纺已严重资不抵债,其原股东所持股份事实上已不存经济权益,本次股权转移不构成对原股东形成损害,且草案中重整方同意出资200万元对股东予以补偿,公平合理。综上,《重整计划草案》合法、有效、可行。终审裁定如下:批准新乐毛纺重整计划草案;终止新乐毛纺重整程序。

一、本次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

(一)各方主体

提交人:张家港保税区新乐毛纺织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执行人:张家港保税区新乐毛纺织造有限公司

重整方:上海弘珉实业有限公司

(二)重整计划草案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1.债权分类和调整方案

(1)债权分类

已申报确认的担保债权1800万、清算费用719.74万元、职工债权(不需申报)453.81万元、已申报及已支付税务债权158.83万元、已申报确认的普通债权35146.23万元,其中10万元以下的小额债权21.31万元,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大额债权35124.92万元(4户)、未申报的税务债权259.55万元、未申报的普通债权206.47万元,其中小额债权42.87万元,大额债权163.60万元(4户)。

(2)债权调整方案

担保债权、清算费用、职工债权不作调整,全额清偿,即清偿率100%;税务债权本金不作调整,全额清偿,对滞纳金按同类别普通债权清偿;本次重整将普通债权分为小额债权及大额债权两类,债权额不足10万元的为小额债权,10万元以上的为大额债权。对于小债权全额清偿;对于大额债权10万元以内部分全额清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债权额的44.77%清偿。

按以上方案,清偿债务累计所需资金19300万元,其余未能清偿债权19444.63万元全额免除。

2.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本次重整,以债务重整及原股东股权全部转让的方式进行,即新乐毛纺重整后,原股东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重整方。根据审计报告,因新乐毛纺资不抵债,股权的实际价值为0;重整方考虑到原股东的实际付出,拟另行出资200万元受让原股东的股权,弥补原股东的损失。

3.债权受偿方案

(1)债权受偿金额

其中债权受偿金额为:支付银行抵押债权1800万元;税务债权418.38万元;职工债权453.81万元;破产重整费用719.74万元(含审计评估费、律师费、管理费、法院立案费、留守人员工资等清理费用);支付10万(含)以下小额债权144.18万元(包括大额债权10万以内部分);支付大额债权15763.89万元。

(2)债权受偿方式及期限

以下债权受偿方式均为银行存款,债权受偿期限如下:

(1)自重整方案表决前,重整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该保证金留存管理人账户,用于最后一期清偿债权;(2)2017年8月30日前清偿4532.38万元。其中,清偿优先债权,包括已申报确认的担保债权、已申报确认的税务债权(含已缴纳)、职工债权及破产重整费用合计3231.38万元;按债权比例支付已申报普通债权1400万元(包括小额债权);(3)2017年9月15日前,支付股权转让款200万元,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4)2017年10月30日前按债权比例支付已申报普通债权人 5300万元;(5)2017年11月30日前按债权比例支付已申报普通债权人8070.86万元(含保证金为9070.86万元);(6)预留未申报债权清偿款397.76万元,其中预留税款259.55万元,该预留款在新乐毛纺账户调整时即需支付;预留未申报债权清偿款138.21万元,该款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支付,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未按照规定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按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4.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本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或按本计划全部清偿认定申报债权日)止,债权清偿期限按照本重整计划草案第(四)条的债权受偿方案的规定执行。

5.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本重整计划由管理人负责监督执行,监督期限自法院批准本重整计划起,至按本计划全部清偿认定申报债权额后六个月止。

6.关于履约保证金用途及重整违约处罚的说明

(1)若重整方在法院批准本计划草案后单方终止重整计划的,则需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

(2)若重整方逾期清偿到期款项的,则需按照年息12%按日计算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由重整方承担;

(3)若重整方逾期超过三个月清偿到期款的,管理人或债权人均可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管理人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资产处置方案拍卖债务人资产;

(4)若进入清算程序,处置所得不足19500万元的,由重整方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管理人可在重整方支付的前期清偿款中扣除。

二、本次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6年度已对新乐毛纺债权计提减值准备19416.99 万元,如上述重整计划能够按计划实施,公司已申报并经确认的债权32176.52万元将按44.77%清偿(其中上述债权中10万元为小额债权,按100%清偿;其余债权按44.77%清偿),可获得14410.95万元;此外公司对新乐毛纺股权投资能获得102万元补偿,上述合计预计可增加公司当期利润约1700万元。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