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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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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44版)

2017-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4版)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金额稳定。非流动资产金额与占比的提升,是由于公司新增机器设备以及新建了临港制造基地,使得固定资产金额增加。

(1)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以及存货构成,流动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货币资金

公司的货币资金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他货币资金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2014年末增加9,573.50万元,增幅31.90%,主要原因是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提升后形成了货币资金积累。2016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2015年末减少了3,258.50万元,降幅为8.23%,主要是由于公司归还银行借款、融资租赁款、退回百勤支付的设备采购预付款。

2>应收账款

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0,276.06万元、47,990.31万元和55,306.79万元,应收账款是构成公司流动资产的主要部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A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营业收入的逐年扩大,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呈现增长的趋势。其中,201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2014年末减少12,941.61万元,主要是由于马油项目在2015年末已基本完成,公司与客户及时进行了结算,回笼了资金,相应的应收账款减少。2016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2015年末增加了7,316.48万元,一方面是由于发行人2016年新增较多的钻机装备销售,由此形成应收账款,另一方面俄气延长对公司的付款账期也使得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B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公司在业务扩张的同时注重对于应收账款的管理,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始终维持在75%至80%左右的水平。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来自于海外钻井工程,公司给予海外客户的信用期一般在三个月以内,因此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分布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C主要应收账款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为俄气、马石油、贝克休斯、中石油和斯伦贝谢长和等国内外知名公司,客户资金实力雄厚、资信状况良好,坏账损失风险很小。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D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严格遵照财务会计准则,对不同账龄的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请参见招股意向书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三、报告期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四)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账龄分析法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发行人钻井工程业务的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钻井工程业务的应收账款总体逾期比例大约在4%-6.5%之间,账龄基本都在3年以内,超过3年的占比非常小。而发行人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的情况下,即使未逾期的应收账款也要计提5%的坏账准备,而1-2年和2-3年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达到10%和20%,坏账准备的计提金额足以覆盖所有的逾期应收账款。此外,发行人钻机工程业务所有客户都是资信情况良好的大型石油企业或油服公司,出现违约的风险较小,因此,发行人目前采取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谨慎的,计提金额是充分的。

(2)非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13,179.52万元、114,009.24万元和121,755.46万元。在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在建工程以及无形资产占比较高,为公司非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的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固定资产

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公司的固定资产分别为78,312.98万元、90,799.94万元和98,246.88万元。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以机器设备为主,从2014年末至2016年末,机器设备占固定资产比重分别为82.39%、70.08%和62.48%,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A固定资产变动分析

发行人报告期内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变化主要是由于房屋建筑物金额的增加,上述增加主要是由购买临港公租房以及建设临港装备制造基地形成;机器设备的主要是由钻机构成,在2014年完成用于两台俄气项目的钻机投资后,报告期内金额基本保持稳定。

B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发行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综合上述情况,发行人固定资产质量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

C售后回租固定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为缓解资金压力,公司通过将部分钻机装备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售后回租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在建工程

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7,290.38万元、1,690.73万元和15,975.02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在建工程主要由钻机改造及临港建设项目构成, 2014年俄气与马石油项目开工,当期在建工程转成固定资产,使得钻机设备改造的金额下降。2015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较上年末大幅减少,是由于临港生产基地已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2016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2015年末大幅增加,主要是公司为开展境外项目对相关钻机设备制造,包括从存货中转入的原为百勤制造的钻机设备。

3>长期待摊费用

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20,129.11万元、14,486.68万元和11,146.00万元。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由高价周转材料、营房和融资租赁手续费构成。高价周转材料主要为钻井工程用钻杆、钻铤、震击器等钻具;营房主要指海外工程项目使用的集装箱式营房;融资租赁手续费是公司在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时向出租方支付的手续费。报告期内,长期待摊费用的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末长期待摊费用较2014年底减少了5,642.43万元,降幅28.03%,主要是由于各项目进入稳定运营期,新增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相应减少。

2016年末长期待摊费用较2015年底减少了3,340.68万元,降幅23.06%。主要是因为原长期待摊费用金额随着摊销的进行而逐步降低。

2、负债构成分析

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83,907.48万元、162,909.92万元和133,630.74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度,公司归还了部分银行借款,使得负债金额有所下降。2016年度,公司继续优化债务结构,偿还了部分银行借款,使得负债总额继续下降。

从负债结构来看,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5.32%、76.84%和78.24%。

(1)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以及其他应付款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1>短期借款

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2,611.31万元、13,200.00万元和12,899.60万元。2015年末公司受到诉讼事项的影响,部分银行在原借款到期后暂停向公司继续提供贷款,使得短期借款余额减少;2016年末,公司主要项目运营进入稳定期,资金需求较项目启动期相对减少,因此部分短期借款到期后即不再续借,短期借款余额继续减少。

2>应付账款

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49,099.82万元、56,530.90万元和48,130.87万元。

2015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继续增长,是由于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造成的。2016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2015年末减少了-8,400.03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预收款项

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24,361.07万元、20,204.13万元和4,015.94万元,公司预收款项主要由预收货款和预收工程款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末预收工程款下降,原因是随着俄气项目的进行,部分预收工程款当期确认为收入。2016年末,预收款项较2015年末减少了16,188.19万元,降幅达80.12%,主要是因为公司解除与百勤的钻机销售合同,原预收货款减少,同时随着俄气项目的继续开展,部分预收工程款当期确认为收入。

4>其他应付款

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4,448.41万元、7,203.78万元和4,947.63万元。2015年末增幅较大的原因是,2015年5月4日,北京高院二审判决公司赔偿新月公司2,282万元经济损失,并支付相关诉讼合理支出及案件受理费,公司确认了其他应付款所致;2016年末其他应付款较2015年末下降2,256.15万元,主要是因为2016年公司支付了新月公司赔偿款,其他应付款减少了2,282万元,另外本期末新增的基建款项,与位于临港的生产基地建设相关。

各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45,380.34万元、37,722.31万元和29,069.78万元,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等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1>长期借款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长期借款金额分别为10,440.00万元、12,417.00万元和9,397.00万元,上述借款主要用于临港基地建设和支付公租房购置款项。

2>长期应付款

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应付款金额分别为29,615.43万元、23,443.68万元和17,569.56万元。公司的长期应付款主要由应付融资租赁款构成, 2014年度公司不断增加融资租赁的金额和项目,使得公司2014年末长期应付款金额达到了29,615.43万元,随着融资租赁款的支付,长期应付款呈现出下降的趋势。

各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预计负债

2014年7月,新月公司起诉本公司、李春第、陈少云侵害商业秘密致其居间服务落空,遭受重大经济损失。2014年11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李春第、陈少云败诉,出具(2014)二中民(知)初字第07791号判决书,判本公司、李春第、陈少云共同赔偿新月公司经济损失、诉讼合理支出及案件受理费合计人民币4,421万元。2014年12月,本公司、李春第、陈少云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在2014年末,本公司将一审判决金额计入预计负债科目。

2015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本公司、陈少云共同赔偿新月公司经济损失、诉讼合理支出及案件受理费合计人民币2,282万元,故2015年6月末,公司将终审判决的赔偿金额由预计负债科目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其余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2016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民事裁定书》((2015)民申字第1518号),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发行人、陈少云以及新月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依法裁定驳回发行人、陈少云以及新月公司的再审申请。

有关本诉讼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书摘要“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之“二、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与仲裁”。

单位:万元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海外钻井工程业务发展迅速,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2015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总收入较2014年增长了209.82%。2016年度,公司钻井工程业务主要由毛利率较高的俄气项目构成,使得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09.02%。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逐年上升,2015年度较上年增长24.16%;2016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公司主营业务能力突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一直维持在99%以上,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租金收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型分类情况

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钻井工程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67% 、97.60%和93.57%,钻井工程收入占比逐年增长。钻机装备制造业务的占比与金额相对较小,是因为公司近年海外业务扩张较快,钻机装备制造的产能主要用于满足自有的装备需求,未来随着临港装备基地的逐步投入使用,公司在装备的研发与制造能力方面将有进一步的提升。2016年度公司钻机装备制造业务收入占比有一定上升,主要是因为公司为NIDC生产的设备于2016年确认收入,使得当期钻机装备制造业务收入增长较大,占比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业务类型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1>钻井工程服务

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钻井工程收入分别为125,325.98万元、158,615.82万元和148,994.36万元。报告期内,钻井工程收入增长迅速,2015年度和2014年度公司钻井工程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6.56%,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钻井工程收入按照服务内容与项目区分收入金额与占比情况如下。

2016年度

单位:万元

2015年度

单位:万元

注:上述俄气测井、完井作业收入中只有完井收入,马石油测井、完井作业收入中包含测井与完井收入。

2014年度

单位:万元

注:上述俄气测井、完井作业收入中只有完井收入,马石油测井、完井作业收入中包含测井与完井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客户提供的钻井工程情况如下。

公司报告期内钻井工程业务收入变化主要受海外业务发展影响。2015年度较2014年的增长是海外业务持续发展的结果。2016年度,公司钻井工程收入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2016年两个项目结束后相关收入减少,即马石油与贝克休斯;国内业务量收缩,以及来自斯伦贝谢长和的收入大幅减少;巴什石油项目刚启动,收入规模尚小;俄气项目由于2016年有4台钻机工作,较2015年增加1台,因此收入增加了3.65亿元;综合上述因素2016年钻井工程业务收入较上年下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2015年钻井工程收入较2014年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俄气与马石油项目对收入的贡献金额较大,增幅小于2014年同期主要是由于贝克休斯项目逐步完成,因此收入减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在石油行业不景气的背景下,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

A、战略选择

国内的石油市场基本由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垄断,民营油服公司的生存空间较小。国内石油区块大多储量和产量较小,导致油服公司的利润率偏低。正是认清了国内市场的这两个劣势后,发行人于2011年起主动走出国门,选择开拓海外油服市场的战略。在海外市场化的竞争环境中,发行人逐步由分包业务转向大包业务,由单一客户发展到多元化的客户结构,由中东市场拓展到北非和俄罗斯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增强了自身竞争力,获得了大量客户订单,实现了收入和利润的增长。

B、核心竞争力

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包括国际市场优势、业务布局优势、人力资源优势、业务与技术优势、管理优势等。发行人的这些优势确保其能帮助客户克服施工技术难题,保障施工作业安全高效地推进并且提供给客户具有竞争力的报价。在油价大幅下跌的背景下,客户对成本更为敏感,发行人的技术优势和成本优势体现的更为明显,为发行人开拓海外市场提供了商业契机。

C、先发优势

发行人属于较早进入海外油服市场的民营企业,从2011年以来,发行人不断开拓新客户。在2014年油价下跌前,发行人已签订了多项钻井工程合同,这些合同的执行确保发行人在2014年下半年至2016年的油价下跌周期中未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在2014年油价下跌之前签署的重大合同如下:

2>钻机装备制造

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钻机装备制造业务分别实现收入5,677.70万元、3,896.80万元和10,245.54万元,2015年度装备制造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1.37%,2016年度钻机装备制造收入增长较大,增长率达162.92%,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钻机销售自2014年与2015年销售逐年下滑主要是由于自2014年下半年起石油价格大幅下跌,国内外石油公司勘探开发支出减少,因此油服公司对钻机装备的需求降低,使得该类业务的销售下滑。

2016年期间,钻机装备制造业务收入增长的原因是由于NIDC购买的钻机于当期确认了收入,虽然该钻机的销售合同于2013年1月签订且发行人在合同签订后即组织设备的生产工作,但是随着2014年下半年石油价格下跌,由于NIDC的原因延迟了发运、清关以及设备调试的时间,最终于2016年上半年完成过了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并确认了收入。

(3)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地区划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国外业务收入占比较大, 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国外业务收入分别为101,699.57万元、135,913.90万元和148,121.50万元,分别占当期收入的77.63%、83.63%和93.02%,国外业务占比逐年增长。

国际化是公司的发展战略之一。相比国内市场,国际市场的石油资源更丰富,油服市场更大且利润率更高。公司无论是钻井工程业务还是钻机装备制造业务都以技术为导向,以提供中高端服务和产品为主,更适应国际市场的竞争环境,故报告期内,公司国外业务收入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地区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89,870.19万元、108,537.35万元和85,151.22万元,占比均在99%以上,其构成情况与收入一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5)期间费用构成分析

2014年至2016年,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21,011.17万元、28,351.89万元和21,763.47万元。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2015年度公司期间费用较2014年有所增加,2016年度随着公司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的降低,期间费用金额下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费用率=期间费用额/当期营业收入*100%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低同行业平均水平。随着2014年与2015年发行人不断拓展海外新客户,销售费升高,2016年,由于发行人的业务和客户稳定,对市场情况不断熟悉,因此销售费用占收入的比重下降。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率接近同行业平均水平,发行人的管理费用支出有一大部分用于研发投入以不断提高自身在大包业务上的一体化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财务费用率均远超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这是因为发行人主要依靠债务融资方式,融资成本较高。

1>销售费用

2014年至2016年,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3,725.53万元和5,283.33万元和3,693.55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的销售费用主要由咨询费、运输费、职工薪酬和差旅费构成,这些项目大约占销售费用的80%-90%。发行人的销售费用从2015年较2014年增长,这与发行人业务收入的增长一致,2016年,发行人的销售费用较少,主要是由于咨询费减少所致。

2>管理费用

2014年至2016年,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13,463.40万元和16,535.55万元和16,204.08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的管理费用在报告期内逐年增长,主要原因是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管理人员的增加,相应的费用也有所增加。发行人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研究开发、股份支付构成,上述三项合计约占管理费用总额的65%-75%左右。

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2015年较2014年增加主要是增加了海外项目的管理人员支出,2016年有所下降是发行人进行了管理机构的精简。

3>财务费用

2014年至2016年,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3,822.25万元、5,754.49万元和1,865.84万元。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1%、3.53%和1.17%。财务费用主要由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的利息支出以及海外业务外币交易形成的汇兑损益构成。2015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有所上升,公司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中的美元负债较多,形成汇兑损失,从而使财务费用比上年增加较多。2016年财务费用较上年减少较多,主要是因为:1>公司偿还了部分银行贷款,使得当期利息支出减少; 2>2016年末同2015年末相比,外币资产(主要是应收账款)较外币负债增长的幅度更大,且美元对人民币汇率的持续上升,形成当期汇兑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随着发行人业务的发展,资金的金额,债务融资金额在报告期内持续降低,同时,贷款基准利率在报告期内持续降低,使得利息支出不断减少,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负债的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另外,2016年,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上升幅度较大,而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多以美元计价,导致发行获得了汇兑收益,进一步降低了发行人当期的财务费用。

(6)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营业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就国内钻井工程业务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或增值税。由于国内自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开始实施以及公司国内的钻井工程业务规模减小,使得2016年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前几年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2015年度末,公司应收账款减少,相应的坏账损失金额降低;2016年度,俄气项目的付款账期由45天延长至90天,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使得坏账损失金额有一定增长。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3>营业外收支

2014年至2016年,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577.26万元、3,290.60万元和328.84万元,主要为收到政府补助和转回的预计负债。2015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除政府补助以外,主要是与新月公司诉讼相关的二审判决较一审判决的赔偿金额减少导致的预计负债的转回。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占当期税前利润比例较小,公司利润主要来自于日常经营所得,对享受各项优惠政策不存在严重依赖。

2014年至2016年,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4,869.53万元、31.07万元和240.04万元,除2014年度以外,其他年度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小。2014年度营业外支出主要是与新月公司诉讼经一审判决后计提的预计负债。

单位:万元

4>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报告期前三年所得税费用逐年增长。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比例2014年最高,2015年度回降至正常水平,2016年持续下降;造成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境外业务不以实际盈利为基数计算所得税,而是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所得税,使得项目的毛利率越高,则境外业务的所得税负水平越低。

2014年税负水平较高主要原因是:1>公司海外业务增长较大,伊拉克当地税法规定,石油、天然气田和勘察作业区上游开发合同等活动按收入7%缴纳预提所得税;2>由于2014年刚开始承接大包业务,虽然收入大幅增加,但前期管理成本、外包成本和开采难度较大,造成2014年利润率相对较低,而前述按照收入计缴预提所得税的方式增加了公司2014年税收负担;3>国内钻井工程项目处于亏损状态,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没有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综合以上三个原因,2014年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比例较高。

2015年与2016年,税负水平降低的原因是:1> 随着公司对大包业务和地层结构的熟悉,公司境外大包项目运转更为平稳,项目盈利能力提升;2> 国内钻井工程项目加强了对成本的控制,亏损收窄。综合以上两个原因,2015年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比例下降。

4、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值。由于业务规模不断扩张,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均为负值。2015年度及2016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是由于当期归还了部分银行借款所致。现金流量变化趋势与本公司业务发展和运营情况契合,目前公司总体现金流情况良好,财务风险较低。2016年度俄气延长了付款账期,使得公司收到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减少,出现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情况。

十、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1、本公司本着同股同权原则,按每一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股利,具体由董事会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出分配方案。

2、按照本公司章程所载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3)提取任意公积;

(4)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3、公司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二)公司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发行人于2014年12月16日召开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决定以2014年10月31日总股本22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5.78元分红款(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3亿元。

(三)发行人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发行人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根据上述《公司章程(草案)》,发行人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准,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稳定性,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坚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2、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其中优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4、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1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2)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第(3)项规定处理。

(4)上述重大资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或资产总额的 20%;

2>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5、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如下: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若公司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应就现金分红比例调整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事会秘书信箱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同时按照参与表决的A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分段披露表决结果。分段区间为持股1%以下、1%-5%、5%以上3个区间;对持股比例在1%以下的股东,还应当按照单一股东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上和以下两类情形,进一步披露相关A股股东表决结果。

(4)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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