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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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期
到期处理规则及变更为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17-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6月28日生效,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保本期为每3年一个周期,目前处于第二个保本期的正常运作中,第二个保本期将于2017年7月31日到期。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由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依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的《关于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期到期处理规则及变更为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以下简称“《规则公告》”),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1、保本期到期日

第二个保本期到期日为2017年7月31日。

2、本次保本期到期的到期期间从7月31日(含)至8月7日(含)。

3、在到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做出如下保本期到期操作选择:

(1)赎回本基金份额;

(2)将本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份额;

(3)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作出上述(1)、(2)到期选择,基金管理人将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转为变更后的“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无需支付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选择上述三种处理方式之一,也可以选择部分赎回、转换转出或继续持有转型后的“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赎回或转换转出采取“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或转换转出的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基金管理人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转为变更后的“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日期为《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日,即8月8日。

3、基金变更日

从到期期间截止日次日(即2017年8月8日)起,本基金变更为“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即自2017年8月8日起《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生效,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申购赎回业务开放及暂停的时间安排

(1)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将从7月25日(含)至7月31日(含)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

(2)在到期期间(即从7月31日(含)至8月7日(含)),本基金接受赎回、转换转出申请,不接受申购(含定投)和转换转入申请。

(3)本基金自2017年8月8日起变更为“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基金管理人将开放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投)、赎回和基金转换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详见基金管理人公告。

5、变更后基金基本情况

按“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转型为“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前一工作日(即2017年8月7日)所对应的可赎回金额作为转入变更后的“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转入金额。

本基金变更后,基金名称变更为“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仍为“180028”。

6、到期选择的风险揭示

(1)“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您持有的保本基金份额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份额的风险。请您根据本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及时做出基金份额赎回、转换转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决定。

(2)敬请您在选择继续持有或申购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变更后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充分了解相关投资风险,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到期处理规则及变更为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重要事项予以提示,其他具体事项和详细规则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的《规则公告》。

投资人欲了解更多详细情况,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