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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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7-43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7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7年7月19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3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为沈阳印象名流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印象名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名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沈阳城内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亿元借款,用于沈阳名流印象项目建设,融资期限三年,借款合同利率为基准利率4.75%。

为保证本次融资的顺利实施,沈阳名流将与建设银行沈阳城内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以持有的D40项目土地及部分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将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沈阳名流在建设银行沈阳城内支行融资授信4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0亿元融资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的授权范围内。因此,该担保事项不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4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7月25日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7-44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置业”、“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沈阳印象名流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印象名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名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沈阳城内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亿元借款,用于沈阳名流印象项目建设,融资期限三年,借款合同利率为基准利率4.75%。

为保证本次融资的顺利实施,沈阳名流将与建设银行沈阳城内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以持有的D40项目土地及部分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将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沈阳名流在建设银行沈阳城内支行融资授信4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0亿元融资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的授权范围内。因此,该担保事项不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沈阳名流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793186887J;企业名称:沈阳印象名流置业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汤国强;注册资本:22,628.8561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7年1月8日;住所:沈阳市浑南新区天坛南街9号;经营范围: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及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沈阳名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沈阳名流财务状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沈阳名流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5,671.56万元,负债总额为107,271.0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07,271.05万元),净资产为28,400.51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44,154.23万元,净利润为-938.88万元。

截至2017年3月31日,沈阳名流资产总额为131,736.28万元,负债总额为104,061.2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04,061.24万元),净资产为27,675.05万元,2017年1-3月份营业收入为5,370.22万元,净利润为-725.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1)借款人(甲方):沈阳名流

(2)贷款人(乙方):建设银行沈阳城内支行

(3)借款用途:用于沈阳名流印象D40项目建设。

(4)借款期限:三年。

(5)贷款利率:年利率为起息日基准利率4.75%。

(6)还款来源:项目销售收入。

2、最高额抵押合同

(1)抵押人(甲方):沈阳名流

(2)抵押权人(乙方):建设银行沈阳城内支行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

(4)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4亿元整。

(5)抵押物:甲方持有的D40项目土地及部分在建工程。

3、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甲方):美好置业

(2)债权人(乙方):建设银行沈阳城内支行

(3)债务人:沈阳名流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作为沈阳名流的母公司,对该公司资金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沈阳名流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本公司上述担保将有利于其筹措项目开发资金,对其业务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有利于保障公司整体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495,7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6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76.50%,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