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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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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生物质热电
联产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2017-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 2017-078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生物质热电

联产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本项目的燃料结构为当地农作物秸秆及周边的林业加工废弃物,若当地农业种植面积及周边的木材加工产业的结构发生重大改变将影响本项目的燃料供应。

2、本项目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发电上网,燃料价格及国家政策的变化将影响发电收益。

3、关于供热部分,具体投资额度待进一步论证,供热参数和用量需要与用热用户协商确定。

4、本项目具体投资金额、收益率、回收期等应以项目可研报告及立项批复为准。公司将全力推动该项目实施,并对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一、投资协议签署概况:

1、2016年11月7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祥符政府”或“甲方”)签署了《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就公司在开封市祥符区投资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达成框架协议。(公告编号:2016-148)

2、2017年7月24日,公司与祥符政府签署《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在开封市祥符区境内投资新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3、根据本协议,公司将设立全资或控股的项目公司承接本协议所规定乙方的全部权利义务,实施本协议约定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4、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为5.2亿元人民币(实际投资及建设规模以经有权部门批复的项目申请报告为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项目的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祥符区位于开封市东部,区位优势得天独厚,交通十分发达,是发展中的开封市东部新城区核心区,也是郑汴洛工业走廊的东起点。祥符区发展环境优良,农业生产条件优越,盛产小麦、玉米、花生、西瓜,粮油产量均进入全国百强县行列。拥有90万亩优质小麦、50万亩优质汴梁西瓜、50万亩优质花生、10万亩优质红萝卜、10万亩优质黄河水稻等生产基地和一批国家级、省级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其中特色无公害“汴梁西瓜”生产基地,是全国最大的西瓜主产地和批发集散地。

(摘自祥符区政府网http://www.xiangfu.gov.cn/)

三、项目实施方介绍

公司将设立全资或控股的项目公司承接本协议所规定乙方的全部权利义务,实施本协议约定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公司将及时披露项目公司工商登记手续进展。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祥符长青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2、建设规模:新建以农林废弃物为主要燃料的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装机容量为2×35MW。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5.2亿元,由乙方或其控股企业投资建设及经营(实际投资额及建设规模以经有关部门批复的项目申请报告为准)。

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1×140t/h高效能生物质锅炉,配1×35MW汽轮发电机组,投资额约为3.2亿元;二期建设1×140t/h高效能生物质锅炉,配1×35MW汽轮发电机组,投资额约2亿元,乙方根据甲方当地燃料情况适时启动二期建设。

项目实施后可年消纳处理农林废弃物约60万吨,设计年发电量约5.6亿千瓦时,同时,乙方将充分利用项目所产生的热能,为祥符区黄龙产业集聚区及周边地区提供热源。

(二) 项目用地

1.甲方提供不少于200亩的国有土地挂牌出让,乙方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本项目建设,计划提供位于祥符区范村乡新材料产业园的用地,具体面积以国土规划部门选址红线图为准。

(三) 项目建设

在具备开工条件后3个月内乙方开工建设,有效建设工期为15个月。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支持本项目列入河南省 “十三五”生物质发电项目发展规划及当地供热规划,并从政府或其指定单位获得现行的补贴电价。

2.协助乙方取得本项目建设、运营所需的全部行政许可。

3.负责协调为本项目提供所需的污染物排放指标;

4.协助本项目取得相关部门有关认定。

5.协助本项目享受相关税收等优惠政策;为乙方提供财政扶持、建设收费等扶持政策。乙方同时享受甲方给予其他企业的无差别扶持政策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扶持政策。

6、甲乙双方成立燃料收储运指导小组,由甲方担任指导小组组长,根据本项目进度具体实施方案,鼓励和规范农民按方案要求收储秸秆,把秸秆收集工作纳入对乡镇干部的考核。

7、在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产前6个月内,甲方根据乙方的进度安排,并依据实施方案,协助乙方完成本项目投产所需燃料的收储。

8、在本项目投产前6个月内,甲方根据乙方的进度安排,并依据实施方案,协助乙方完成本项目投产所需燃料的收储。

9.负责为乙方开辟燃料运输“绿色通道”,确保燃料运输通畅。

10.协助乙方落实当地供热需求的详细资料。

11.有权依法对乙方所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安全生产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当地设立全资或控股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

2、在甲方协助下依法办理用地、可研报告编制、环评报批、立项申报、规划及施工报建等相关手续。

3、确保本项目按计划完工投产。

4、负责本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争取把本项目建成为河南省乃至全国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示范工程。

5、在生物质原料来源大量充足、富余的情况下,可以按规定,适当扩大生产规模,以消化更多的秸秆。

6、应积极寻求更高效、更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方式,并可根据优化方案完善项目工艺。

7、项目竣工后应及时办理相关验收手续。

(六)上网发电

甲方协助本项目依法优先并网发电。

(七)提供热源

1.乙方在项目投产的同时,应具备提供热源的能力。

2.与供热有关的具体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专项协议。

(八)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原因,造成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可终止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甲乙双方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双方造成的损失。

(九)本协议对协议的修改、变更、解除、违约责任等作了详细规定。

(十)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在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对本项目的投资议案后生效。

五、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大生物质产业规模,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2、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

3、若本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对公司2017年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

本项目有关事项以正式的批复文件为准,公司将对项目的进展情况作及时披露。

七、备查文件:

附件:《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7-079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中方热电有限公司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经营管理的需要,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中方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方热电”)决定变更经营范围。中方热电已于近日在中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完成了相关变更登记,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

经营范围:对电力生产、热力供应的投资、建设、开发、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

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供热;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生物质资源收购及综合利用;冷、热、电三联供系统及附属管线及能源站的建设、运营、维修维护和管理;冷气、电力、热水、蒸汽的集中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以上变更外,营业执照的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7-08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24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7月23日-2017年7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上午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3日下午15:00至2017年7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17日(星期一)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何启强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5,037,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5803%。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5,03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799%。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审议)

2.1 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2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4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5 票面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7 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8 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9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11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12 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13 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14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16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17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1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19 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20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5.《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6.《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7.《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