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2017-023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
(三)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7人.
(五)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杨雄先生。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2017-024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供水厂改造工程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武汉自贸区支行申请12,000万元授信额度,专项用于公司供水厂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供水厂改造工程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
本次授信的担保方式为公司控股股东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关于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授信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2017-025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9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9日
至2017年8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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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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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7年8月8日下午17:00 前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17年8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公司联系部门: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1、联系人:刘攀
2、联系电话:027-87602482 传真:027-87600367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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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 2017-026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通”)持有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763,3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2017年1月25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中科汇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减持20,763,602股公司股份(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价格区间根据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或者协议双方意向确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中科汇通因二级市场价格波动及窗口期限制的原因,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实施了部分减持,已减持公司股份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8%,占拟减持股份总额(拟减持股数的上限)的 0.0014%,减持后中科汇通仍持有公司股份20,763,3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4%。
2017年7月24日,公司收到中科汇通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情况的告知函》,现就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简称“中科汇通”)。
二、中科汇通减持情况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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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中科汇通因二级市场价格波动及窗口期限制的原因,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实施了部分减持,已减持公司股份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8%,占拟减持股份总额(拟减持股数的上限)的 0.0014%,减持后中科汇通仍持有公司股份20,763,3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4%。
(二)、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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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中科汇通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中科汇通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中科汇通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中科汇通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