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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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17-59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7月24日在公司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7年7月19日通过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201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5年7月24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于2015年8月4日收到《受理通知书》。2016年1月4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152302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2016年3月15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书面回复材料。截至目前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鉴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以来,国家资本市场环境和再融资、并购重组政策以及国内外矿业市场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已经届满,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审慎决策,公司与项目合作方李晓明先生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项目合作方李晓明先生已出具确认函予以确认,并同意将8000万美元诚意金全额退还公司。盛杰(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已出具声明函,继续为李晓明先生退还8000万美元诚意金提供无条件连带保证责任。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17-60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7月24日在公司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7年7月19日通过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17-61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5年5月,公司拟购买李晓明先生控股的铁矿国际(蒙古)有限公司、明生有限公司、蒙古新拉勒高特铁矿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100%股权,与李晓明先生就股权合作事项签署了《意向合同书》,并支付了8000万美元的诚意金。(详细情况请参阅2015年5月12日刊发的《关于签署〈意向合同书〉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01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808,158,775股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368,136,773.8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收购铁矿国际(蒙古)有限公司、明生有限公司、蒙古新拉勒高特铁矿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100%股权,偿还标的公司贷款,扩建采选矿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前期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2015年7月24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于2015年8月4日收到《受理通知书》。2016年1月4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152302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2016年3月15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书面回复材料。截至目前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

三、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鉴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以来,国家资本市场环境和再融资、并购重组政策以及国内外矿业市场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已届满,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审慎决策,公司与项目合作方李晓明先生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项目合作方李晓明先生已出具确认函予以确认,并同意将8000万美元诚意金全额退还公司。盛杰(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已出具声明函,继续为李晓明先生退还8000万美元诚意金提供无条件连带保证责任。

四、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以来,国家资本市场环境和再融资、并购重组政策以及国内外矿业市场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已届满,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国家资本市场环境和再融资、并购重组政策以及国内外矿业市场均发生了较大变化等综合因素做出,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目前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17-62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3日—2017年7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3日下午15:00-2017年7月24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经十路12111号中润世纪中心1号楼37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明吉

会议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299,944,4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28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 299,736,7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26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07,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2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2、律师姓名: 赵新磊 门志涛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17-63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7年4月25日开始停牌,公司原预计在2017年7月2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是,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具体详请见公司于2017年7月8日披露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

2017年7月24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继续停牌议案。因此,公司证券于2017年7月25日起继续停牌,并承诺公司证券因筹划各类事项的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继续停牌期限内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相关具体原因、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