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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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7-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7—055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丰原药业,证券代码:000153)于 2017年1月16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7年1月25日,公司确认本次筹划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7年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7年3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年3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司原预计在2017年7月1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是,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根据公司对股票停牌期限作出的承诺,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7月12日开市起复牌。同时,公司决定在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披露的《关于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资产为安徽省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医药”)100%股权。安徽医药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等医药产品的批发和零售业务。安徽医药的控股股东为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

2、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初步计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交易方式可能根据交易进展进行调整,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7年1月16日,本公司已与主要交易对方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购买资产意向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双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内容为:本公司拟向包括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安徽省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支付现金或以上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安徽省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2)双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的对价将由双方与安徽省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股东进行充分协商并考虑标的资产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按照市场通行的评估方法出具的评估值确定。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及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包括:独立财务顾问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为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各中介机构正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等工作。

5、本次交易是否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以及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需经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财政厅等主管部门审批;本次交易需向商务部申报经营者集中。目前,上述事前审批事项尚未完成。

二、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努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但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论证及协商。目前,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包括重组方案和相关具体细节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

三、风险提示

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各方尚未就标的资产签署正式协议,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备案及同意(如需)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最终方案尚未确定,存在变更或终止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

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继续筹划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披露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