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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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7-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7-98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为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爱康科技,股票代码:002610)自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详见2017年5月12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61)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2017年5月26日、2017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67、2017-69、2017-71)。

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的相关中介机构仍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延期复牌,公司股票于2017年6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详见2017年6月9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73)。2017年6月16日、2017年6月23日、6月30日、2017年7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82、2017-85、2017-91、2017-93)。

2017年7月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详见2017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94)和《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95)。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12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于2017年8月1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2017年7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97)。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研创应用材料(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创材料”)的股权。研创材料是2011年8月11日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标的资产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重石绿色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就本次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进行磋商沟通,有关各方及相关中介机构正积极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披露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