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6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7月24日,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5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金敖大先生召集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8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83]号《关于核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于2017年5月17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287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034.12万元,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860万元增至9147万元,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H10335号《验资报告》审验。就此,公司拟相应修改章程并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鉴于公司已于2015 年3月19日召开的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后根据具体情况相应修改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等事宜,因此董事会就本次公开发行后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并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相关变更登记的议案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以上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海鸥冷却技术(亚太)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海鸥冷却技术(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亚太”)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于马来西亚,因海鸥亚太业务的拓展,公司为了增加海鸥亚太的营运资金,拟单次或逐笔向银行为海鸥亚太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美元300万(不含已发生的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担保方式为质押和保证担保,江苏海鸥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待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公司将根据具体发生的担保披露进展情况,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如有新增除外)。本次担保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上述担保相关文件。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总额约合人民币26,626.61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2.31%,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美元105万,约合人民币711.61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7%,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915.00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0.65%。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上述数据不包括本次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伟庆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于王伟庆先生在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聘任蒋月恒先生为海鸥股份证券事务代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需要,拟于2017年08月10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相关议案,董事会据此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7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7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审议情况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7月24日在公司503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18日以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金敖大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对适用于上市后之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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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修改上述条款外,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8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8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28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8.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034.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696.3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H1033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安排,募集资金用于以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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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2017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2、投资品种
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以上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投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上述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 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民生证券对海鸥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材料。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一)海鸥股份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二)海鸥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海鸥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研讨并基于独立判断,我们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为:海鸥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海鸥股份投资收益,符合海鸥股份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海鸥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规、公司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海鸥股份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海鸥股份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鸥股份的监事,对海鸥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海鸥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海鸥股份投资收益,符合海鸥股份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章程》以及海鸥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海鸥股份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海鸥股份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 上网公告文件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9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海鸥冷却技术(亚太)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海鸥冷却技术(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亚太”)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担保金额为不超过美元300万元,截至目前,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实际为海鸥亚太提供担保的余额为美元105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海鸥冷却技术(亚太)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海鸥亚太提供不超过美元300万元的担保(不含已发生的担保)。
2、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额度内,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本次担保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上述担保相关文件,上述担保的方式为质押担保和保证担保。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海鸥亚太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海鸥亚太100%的股权。
海鸥亚太成立于2013年7月2日,注册资本为2,500万林吉特、实收资本为1,920万林吉特,注册地址为3-2 3rd Mile Square No.151 Jalan Kelang lama Batu 3 ? 58100 Kuala Lumpur,Malaysia。
海鸥亚太的主营业务为工业冷却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海鸥亚太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8,129.66万林吉特,负债总额为5,312.78万林吉特,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816.88万林吉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370.98万林吉特;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8,245.30万林吉特,净利润为703.57万林吉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9.32万林吉特。
海鸥亚太截至2017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137.40万林吉特,负债总额为5,306.83万林吉特,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830.57万林吉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360.57万林吉特;2017年1~3月营业收入为675.96万林吉特,净利润为-21.07万林吉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19万林吉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待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公司将根据具体发生的担保披露进展情况,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如有新增除外)。江苏海鸥控股有限公司(海鸥股份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上述担保相关文件。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海鸥亚太的担保有助于海鸥亚太的经营发展,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上述担保事项由江苏海鸥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相关反担保,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上述担保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总额约合为人民币26,626.61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2.31%,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美元105万,约合人民币711.61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7%,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915.00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0.65%。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上述数据不包括本次担保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七、其他
本公告中的汇率采取董事会公告当月首个交易日(即2017年7月3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7772元,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编号:2017-010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伟庆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于王伟庆先生在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蒋月恒先生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蒋月恒先生的简历及联系方式:
蒋月恒,男,汉族,中国国籍,1986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2008 年 7 月至 2017 年4 月就职公司财务部。2017 年 5 月起就职公司证券投资部。2017年6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蒋月恒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联系方式:0519-68022185
传真:0519-68022028
电子邮件:jiangyueheng@seagull-ct.com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公告 编号:2017-011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10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祥云路16号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3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10日
至2017年8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8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祥云路16号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01会议室
3、登记方式:
(一)法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在参会时请携带前述全部登记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 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祥云路16号
邮政编码:213145
电 话:0519-68022018
传 真:0519-68022028
联系人:蒋月恒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2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7月24日,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5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正先生召集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8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以上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海鸥冷却技术(亚太)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海鸥冷却技术(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亚太”)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于马来西亚,因海鸥亚太业务的拓展,公司为了增加海鸥亚太的营运资金,拟单次或逐笔向银行为海鸥亚太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美元300万(不含已发生的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担保方式为质押和保证担保,江苏海鸥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待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公司将根据具体发生的担保披露进展情况,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如有新增除外)。本次担保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上述担保相关文件。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总额约合人民币26,626.61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2.31%,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美元105万,约合人民币711.61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7%,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915.00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0.65%。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上述数据不包括本次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