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7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土木工程建筑业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7-6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7年7月21日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鹏程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66)、《2017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6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中钢设备与重钢铁业签订延长产权过户期限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收购重钢集团下属公司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6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已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257,574,041股变为1,256,662,942股,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6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7-65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7年7月21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海东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照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7-68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收购重钢集团下属公司部分资产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2月28日,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设备”)与重庆钢铁集团铁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钢铁业”)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与重钢铁业、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钢股份”)签署《债务抵偿协议》(以下统称“本次交易相关协议”)。中钢设备收购重钢铁业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及部分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月20日公告的《关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收购重钢集团下属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29),现就相关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应在2017年7月30日前完成标的资产中六处有证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权利人变更的登记手续。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发现,由于对办理上述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工作量及预计时间估计不足,导致无法在2017年7月30日前完成权利人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原因如下:

1.产权交易中的2块土地(津国用93字第16号1458.7㎡)、(津国用93字第17号405.8㎡)目前正在进行测绘工作,测绘结束后,需将相关资料报国土部门登记录入新系统后才能办理土地过户。此外,重钢铁业正在通过重钢集团向江津区政府申请减免与土地相关的税费,该项工作涉及江津区政府、经信委、税务局、财政局等多个部门,目前尚未完成。

2.产权交易中证载权利人为重钢铁业前身重庆江津钢铁厂的权证,必须先将权利人变更为重钢铁业后才能进行过户,该项工作未能如期完成,目前仍在推进过程中。

经友好协商,重钢铁业与中钢设备一致同意将上述房产及土地使用之权利人的变更完成时间延至2017年12月31日前。双方拟签订《关于延长产权过户期限的协议》对延期事宜予以明确约定,该协议为本次交易相关协议之补充,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其它约定条款不变。如重钢铁业未能按照《关于延长产权过户期限的协议》约定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房屋或土地使用权之权利人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按照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7-69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 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 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 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公司业务的范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及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经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7-70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合同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 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等相关规定,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7年第二季度工程总承包业务经营情况简报如下:

一、新签订单情况

2017年第二季度,公司新签工程项目合同21个,合同金额总计9.85亿元,其中国外项目8个,合同金额合计6.99亿元;国内项目13个,合同金额合计2.86亿元。

二、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数量及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已执行未完工项目110个,预计总收入442.91亿元,累计已确认收入293.09亿元,未完工部分金额为149.83亿元;已签订协议但尚未开工项目54个,合同金额总计为人民币233.77亿元。

三、报告期内无已中标尚未签约订单。

四、报告期内未完工重大项目(项目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的)进展情况:

注1:受霍邱项目业主的民营股东自身情况及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霍邱项目建设进展较为缓慢,实施较原计划有所延后,目前地方政府、业主及公司正在积极推动复工工作。

注2:合同金额5.08亿美元,公告时折合人民币为31.08亿元,收入确认金额以收款时点汇率折算,两者存在差异。

除霍邱项目外,公司正在执行的项目实际进展与合同约定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重大差异。

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公司重要经营合同的具体情况可参阅公司定期报告。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7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7-66